为推动国内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全面发展,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近期,以“聚焦小微,致汇全球”为主题的中信银行跨境电子商务高峰论坛在北京举办,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处长何俊雄对跨境电商所得税进行了深度解读,进一步明确了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
这次会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领导、跨境电商企业代表等齐亮相, 赢享汇董事长邝玉华作为跨境电商行业代表受邀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开场由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方合英先生致欢迎词,对参加本次论坛的嘉宾表示最真挚的问候和最热烈的欢迎。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刘斌针对跨境电商外汇支付结算发表了题为《便利外汇支付结算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的主题演讲。中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处长何俊雄对跨境电商所得税进行了深度解读。
据悉,考虑到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货物的采购、销售,主要是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的,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较小,且境外费用发生较多的实际情况,跨境电商企业按最低应税所得率确定,即统一按照4%执行。关于企业如何享受这个新政策,首先跨境电商企业必须是国务院批准的综试区内注册的,且企业必须是以跨境电商业务为主的。1、主管税务机关将与综试区管委会联系,获取跨境电商名录2、根据跨境电商名录和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将向电商送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4、主管税务机关20日完成初审,县级税务机关30日完成审核税局筹备了几年时间的跨境电商税务政策,去年11月出台了2019年36号文“综试区内跨境电商企业按4%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所得税”,12月份国务院又发文确认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第四批综试区,可见税局在把跨境出口电商这块沃土纳入麾下的决心!
在1月初,杭州综试区已经走通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首单,而这也意味着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阳光化”进程的加速。新政策的出台同样也会带来新的问题,不合规的后果极其容易引致税务部门稽查,轻则补税、交滞纳金、罚款,重则将面临坐牢的风险,企业想要长远发展,就需要必须要合规!
新年新开始,2020注定是跨境电商行业的合规元年!大家记得保持关注赢享汇,我们将为大家带来更多更专业的跨境电商财税管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