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GBC,仅半月已发28案!包含3大全新代理品牌!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跨境电商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办法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消息在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响。
政策原文请点击以下链接回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新政出台 | 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统一4%
根据这项政策,Anne姐曾在第一时间制作核定征收模板(Excel文档),详见以下链接:
如何算跨境电商综试区核定征收(Excel模板)等你来取~【跨境易税通财税】
央视报道 | 来看看综试区核定所得征收政策的优惠力度到底有多大?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处长何俊雄对跨境电商所得税进行了深度解读,进一步明确了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表示对2020年1月1日前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既往不咎”。
那么问题来了!首先,如何核定?请往下看: 从何处长的讲解中,我们可以看出核定程序如下: 1.主管税务机关将与综试区管委会联系,获取跨境电商名录; 2.根据跨境电商名录和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将向电商送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3.电商在收到表格后的10日内完成填报; 4.主管税务机关20日内完成初审; 5.县级税务机关30日内完成审核。 那么什么样的卖家可以享受这个政策?从何处长的讲解中,我们可以得知,跨境电商企业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企业必须在综试区内注册; 2.必须以跨境电商作为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