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前两天我们发文提到了跨境电商按4%核定征收的消息 “卖家,今天热炒的应税所得4%核定征收,你能用吗?”
今天,跨境圈沸腾了,因为税局官网终于发出正式通告,跨境电商的新时代真的来了!
消息一出,势必有很多卖家欢呼雀跃:终于不用开香港公司了!终于不用开香港银行账户了!其实,没有那么简单!香港这步骤,短期内应该还是免不了。为什么?这个政策最主要针对的是直邮出口,但是很多卖家都以FBA模式为主,目前来看,适用这个报关和核定方式有难度。
来来来,看看要符合核定征收,我们跨境电商企业要做些什么动作?
--- 要有出口资质、要在综试区注册、在综试区备案(杭州综试区还要做一个“无票免税备案”)、要在综试区服务平台上登记出口货物信息。
跨境电商综试区,要求电商平台、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都要注册备案,在每次出货前,每个主体都要上传相关信息(见下表),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电商企业的数据直接与海关数据对接,确认信息无误后,然后放行通关。
国家花了那么大力气,4%这么低的优惠力度都给出来了,你还走老路子、不正常报关吗?
其实,我们作为在跨境电商财税行业沉淀了十年的老人了,看到国家规范跨境电商的力度和诚意,还是非常欣慰的!电商行业有许多可见和未可见的风险,电商行业需要模式创新,需要有大家的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