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 | 跨境电商如何玩转海外版抖音TikTok内容营销?
今天财政部官方网站终于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
这份公告就是跨境电商卖家们最为关心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要知道有关到底有没有这个公告已经在圈子内热炒了4天了
今天终于尘埃落定
下图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截图
上图日期显示为2019年10月26日 截图下方有解读 解读的落款日期是2019年11月13日 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 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不仅如此优惠还可以叠加的 请看小编用红色线条划出的第四点 综试区内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取得的收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的,可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 意味着什么呢?那就是卖家们可以把税收做到千分之二 比如一位卖家一年卖了1000万 注意这个一年卖了1000万与回款1000万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准确的来说是回款1000万 在新的规定下应税所得率是4% 国家认为你的利润是40万 就是用1000万×4%=40万 这个40万是要拿来缴税的 100万以下的微利企业所得税率是5% 40万×5%=2万 意思就是卖家回款1000万缴税2万块 税率千分之二 真的是很划算了 对于想把企业做大的卖家来说最大的风险就是来自政策层面的 小编第一时间咨询了投资并购的会计师 他极为振奋的说此番靴子落地是行业的大利好 就他所熟悉的领域来说资本市场对于行业的政策担忧烟消云散 坚定了投资人的信心 接下里跨境电商卖家中会有更多的投融资出现 此项政策是为了配合综试区“无票免征”落地的细则 长期以来我们的卖家们辛苦搬砖卖货 即便是在综试区内也很少有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 按时申报纳税,很重要! 不懂的看热闹 懂的看执行 以往是不交任何税的时代结束了 不交也没有人管 现在扶正上位了就要管一管了 继续保持原来的野路子估计是不行了 针对卖家包含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小编给大家截图看一下官方解读中有一段话: 从2020年1月1号开始各位卖家就要注意这个问题了 金税三期执行后强大到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