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又出问题:被暂停销售的卖家暂时无法恢复!
今天(11月8日),跨境圈最火的一件事莫过于各大小自媒体发出跨境电商企业可以按4%核定征收的信息;一大清早,我们AMZCFO顾问中心的顾问老师就开始在国税局网站上找寻此文件,以为求证,财务人员对任何信息,以确定为准则。到目前为止,税局官网上暂时没有看到此文件,但就目前市面传出的信息来看,消息应是相对大的概率是确定的。
今天不少人就在问我们以后是不是不用通过香港公司走了?跨境电商以后上市的概率是否更大了?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个核定征收。等税局官网上公布文件后,我们将深解读一次,敬请持续关注我们公众号。
首先看下目前在流传的公告原文:
核定征收,对于卖家来说,税负到底多少?
比如一年销售2000万,核定所得税=2000*4%=80万;若对此,小微企业标准政策电商还能用,则符合100万以下小型微利企业政策,按照5%所得税率交税,所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80*5%=4万元。
实际税负=4万/2000万=0.2%,也就是只有千二!如此低的税负,而且可以将收入体现在国内,令人激动。
怎么样才能核定征收?
一、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商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三)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所以,要享受新政“核定征收”,是有要求的!
一要在综试区登记每个sku的情况,二要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综试区大家经常听了,总共三批:
2015年3月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16年1月6日,第二批: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这12个城。
2018年7月24日,第三批: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22个城市。
其中做的最早的是杭州综试区,深圳综试区的进出口量排名第一。但深圳综试区的电商出口模块显示暂显示待建设。
去年9月28日国家早出台了跨境电商“无票免征”的政策,为何我们迟迟未见有人走通?那是因为所得税还没核定,没发票的风险还没解除,谁敢动~~
核定征收,需要在综试区报关,那怎么报关?
此前就有许多物流商可以用9610模式报关出口,只是没有发票还是不能退税。核定征收一旦出台,势必促进此类物流商的蓬勃发展,一定会有很多物流商争取在综试区备案、打通此类报关通道。
核定征收,是支持小包发货还是批量发货?
公告只说要在综合试验区登记,并未指定发货方式。实际上,杭州综合试验区针对B2B、B2C电商企业均能备案,因为理论上,批量发货同样能在综试区发货并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国家出台文件是为了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发展,应该不会在这上面卡死。静待细节,我们会第一时间奉上解读。
核定征收,还需要发票吗?
核定征收,就是直接按照你企业的收入来核定利润,发票不在考虑范围了。
出口报关并核定征收的企业是不是要是店铺公司?
出口报关到底用哪种模式?
这种方式出口后,我的钱怎么回来?直接从P卡/WF/连连这些工具打回来吗?
都核定征收了,我还要香港公司吗???
我要上市/并购,我能用核定征收方式吗?
。。。
关于核定征收更多问题,我们未来一周将做足功课,我们将在首个综试区:杭州为您揭密,拆解你的应对之策,这个政策出来后,2019年您的账怎么做,税怎么报,2020年,华东、香港、海外如何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