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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Twitter、Facebook和亚马逊等跨国互联网巨头经常被指责,主要原因就是相比于他们在世界各国获得的收益,并没有与他们应该缴纳的税收相匹配。为了让包括印度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政府有更多的权利向科技巨头们征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了对互联网公司征税的新规定。
在一份最新披露咨询文件中,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表示,“在互联网时代,税收权利的分配不再仅仅局限于实体。”该组织还补充称,在一个日益全球化的世界,目前的税收规则不足以确保税收权利的公平分配。最新的征税提案旨在建立适用于纳税人范围内的新利润分配规则,防止利润转移到低税收管辖区。不仅如此,新的监管规定也将出台,规定国际企业税收不仅限于向在其境内有实体的公司征税。最重要的是,该提案还将允许各国对大型跨国公司的部分全球利润征税,并对它们在当地的业务设定回报率。
如果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这个最新提案得以实施,将惠及中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和印度等主要经济体。经合组织计划在明年一月之前得到20国集团(G20)的首肯,并制定相关细节规则。
不过,这一进展有可能阻碍印度政府自己推出类似的计划。因为在过去的几个月时间里,印度政府一直在考虑推出适用于跨国科技公司的新税制。根据拟议的税收政策,印度计划根据科技公司的用户基础向它们收税。据报道,这一提议将会对印度境内的科技公司所赚取的利润征收近35%的税。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新的提案都来源于印度2018国家财政预算讨论中提出的“显著经济存在”(SEP)概念。在今年六月份举行的G20峰会上,印度财政部长Nirmala Sitharaman出席了关于国际税收的部长级研讨会,他重点讨论了与汇款政策相关的主要问题,以及对亚马逊、Twitter、Facebook和谷歌等科技巨头的税收问题。日本、法国和英国等国也与印度一起呼吁所有G20成员国采纳SEP原则,努力改革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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