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机场基本恢复运作,但货运转走广、深已成定局?
亚马逊上4款产品被召回
欧盟委员会最近发布了一份关于“Beamz Light Up Toy Sword”的产品警告,称该产品不符合玩具安全标准。
就是下图中的这把玩具光剑,长约80厘米,柄为银色,刀刃为白色,带有彩色闪光灯,卖家是英国的GMG公司,条形码是5033289002064,产地在中国。
该警告被描述为“严重”,称:“该产品的银色油漆中含有铅(测量值:112mg/kg),孩子可能会把玩具放进嘴里,但接触铅对人体健康有害,并会导致发育性神经毒性。”
铅对儿童的危害要比对成人大,因为儿童的骨骼和器官正在生长,会比成人吸收更多的铅,这些铅会沉积在骨骼和某些器官中。铅中毒会引起易怒、疲劳、食欲不振、体重减轻、腹痛和呕吐等症状。
这把银色光剑一直在亚马逊英国站上出售,直到8月13日早上(当地时间)才被移除。亚马逊表示将通过电子邮件联系购买玩具的顾客,提醒他们注意危险,并提供全额退款。
除了这把银色光剑,亚马逊英国站上还有3款可膨胀球玩具近期被下令召回,分别是Glow in the Dark Spit Balls、Spider Balls和Water Marbles。这些玩具的体积可膨胀到原来的200倍,会给儿童带来窒息风险,不符合欧盟有关玩具是否适合儿童的安全法规。
英国Trading Standards警告消费者,这些球可能会进入儿童的嘴里并被吞下,膨胀导致呼吸道阻塞,或卡在他们的肠道内。
据了解,Spider Balls可以浸入水中,几分钟后会露出许多更小的球——这是模仿蜘蛛卵孵化的过程,而Water Marbles被弄湿时会迅速膨胀,Glow in the Dark Spit Balls则被称为“令人惊奇的化学奇迹,黏糊糊的”。
目前,这三款产品都已经被亚马逊英国站下架,但在亚马逊美国网站上,Spit Balls仍以8.99美元的价格出售,据称适合9个月以上的儿童,Water Marbles也以3.46美元的价格出售。
外媒指出,任何购买了该产品的人都可以要求退款,亚马逊将与他们联系。
英国站被下架,美国站却还在销售,可见各国的规定不同。接下来,我们就了解一下欧盟在玩具安全方面的法规。
欧盟玩具安全法规
在欧洲,有关玩具安全的全面立法是the Toy Safety Directive of the European Union (EU)(Council Directive 88/378/EEC)。本指令列明了玩具必须遵守的规定,并由欧盟各成员国的法律在其各自的玩具安全规例(例如:英国《Toys (Safety) Regulations 1995 》(Statutory Instrument 1995 No. 204)中作出解释。
目前,Council Directive 88/378/EEC已被Council Directive 2009/48/EC所取代,本指令适用于设计为或者预定为供14岁以下儿童游戏中使用的产品,无论是否是专用的产品。
本指令规定,经销商有以下责任↓↓
1. 如果将某一玩具投放市场,经销商应当在遵守适用要求方面谨慎行事。
2. 在向市场提供玩具产品之前,经销商应当确认:玩具具有所需的合格标志,随附所需文件,说明书和安全信息以玩具销往的成员国市场消费者易于理解的一种或多种语言书写,并且制造商和进口商分别已符合第 4 条第(5)款和第(6)款及第 6 条第(3)款规定的要求。
经销商认为或是有理由相信玩具不合乎第 10 条和附录二中规定的要求的,应当
在使其符合规定之后方能向市场投放该玩具产品。此外,玩具具有风险的,经销商应当将相关情况通知制造商、进口商以及市场监督部门。
3. 玩具在其责任范围内的,经销商应当确保仓储或运输条件不应损害到其对第10 条和附录二中规定之要求的遵从。
4. 经销商认为或是有理由相信其提供给市场的玩具产品不合乎相关共同体协调法规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改正措施使之符合法律规定,或在适当时撤回或召回产品。此外,玩具具有风险的,经销商应当立即知会该种玩具销往的成员国的主管部门,尤其是提供关于玩具不合规以及已采取的任何改正措施的详细情况。
5. 经销商应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合理要求,向其提交所有能证明玩具合格性的文件信息;经销商应当根据该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合其采取旨在消除销往市场的玩具产品所带来之风险的任何措施。
玩具产品应该加贴CE标志
加贴CE标志的规则和条件如下↓
1. 加贴于玩具、随附标签、包装上的CE合格标志应当清晰可辨、不易擦拭。如果玩具过小、或者玩具包含有小零件,CE标志可以加帖在标签或随附的商品说明上。玩具在柜台销售而令上述作法不具技术可行性,或柜台本意是作为玩具包装的,CE标志可以在加贴于柜台上。从包装以外无法看到CE标志的,其至少应当加贴于包装之上。
2. 在玩具投放市场前,应先行加贴CE标志。也可加贴图标或其他表明特别风险或用途的标识。
关于EC型式检验
1. EC型式检验的申请、该项检验的执行以及 EC型式检验证书的颁发应当按《第 768/2008/EC号决议》附录二 模式 B 所制定的程序进行。型式检验应以上述模式第 2 点的第 2 个缩进项规定的方式进行。除了这些规定之外,本条中第 2 至 5 款所规定的要求应予以适用。
2. EC型式检验申请材料应包括对玩具的描述、生产地及其详细地址。
3. 依据第 22 条被通告的合格评定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机构”)进行E型式检验时,如有必要,应当与制造商一起,对制造商根据第 18 条规定实施的玩具潜在危害分析进行评估。
4. EC型式检验证书应当包括对本指令的索引、一张彩色图片、对玩具包括其尺寸大小的明确描述,以及所完成的所有检验清单,并附有对相关检验报告的索引。如有需要,应对 EC型式检验证书进行审查,尤其是当生产过程、原材料或者是玩具构件发生变化时。在任何情况下,上述审查间隔为 5 年。玩具不符合第 10 条和附录二中规定要求的,EC型式检验证书应予以撤销。成员国应确保其指定机构不向申领证书被拒、或证书被撤销的玩具产品颁发 EC型式检验证书。
5. 与EC型式检验程序有关的技术文件和信件往来应以指定机构所在国官方语言或是该机构可以接受的语言拟定。
来源:亿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