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岸强扣帽子:汇率由我不由天?太狠毒了吧
最近B站又出状况了
这次不是什么A站抢注B站了
而是B站up主的昵称被抢注了
知名up主(网络主播)敬汉卿发文爆出,收到一份公司邮件,自称系“敬汉卿”注册商标持有人,因此,敬汉卿自己在微信、腾讯、B站等平台的账号“敬汉卿”已侵犯到他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方要求敬汉卿及时整改更名,否则将委托律师发函,要求各大平台查封。关于具体事件细节当事人也发了B站视频,播放量已破千万,在各大社交平台上也引起了热烈讨论。
其实,这种恶意抢占商标的事件已经屡见不鲜了,甚至还有以抢占商标作为公司主要的业务,钻法律的空子干出敲诈勒索的勾当!
以这次的“敬汉卿”商标抢注为例,在“中国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http://sbj.cnipa.gov.cn/sbcx/)中可查询到,申请“敬汉卿”商标的共有7家,此次给敬汉卿本人发出警告的“镜湖区知桥电子产品销售部”,是这些抢注公司中最先拿到商标注册证的。
“天眼查”显示,这家企业是成立于2017年的个体工商户,先后已经尝试注册了一百多个商标,“敬汉卿”是其尝试注册的第29个商标。这家企业注册的商标还包括B站、微博、百家号等多个平台的作者名称,不少只有小几万粉丝的作者也成为这家公司眼中的“香饽饽”。
没错,这家公司就是传说中的“商标流氓”。
而类似这样的“商标流氓”并不少见,他们除了盯上自媒体网红,影视名人也没有放过。举个例子,2015年自papi酱迅速蹿红后,“papi酱”相关商标被抢注上百次,到现在依然在维权;2018年,许多知名大号如“黎贝卡的异想世界”、“一条”、“毒舌电影”、“严肃八卦”等都被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林志玲、六小龄童、吴亦凡等明星都曾被人侵犯商标权……
为什么他们会遇到“商标流氓”?“人怕出名,猪怕壮啊!”名人效应显著,名人商标“好用”。商标抢注事件自古有之,娱乐名人如“林志玲”“周杰伦”“鹿晗”“范冰冰”“谢霆锋”等,体育名人如“孙杨”“姚明”“刘翔”等,文学名人如“韩寒”“郭敬明”“安妮宝贝”等,只要是业内略有影响力的人,大都遭遇过姓名被抢注成商标或打擦边球注册商标的事件。
而当“商标流氓”的魔爪伸向自媒体网红时,一批自媒体网红表示心慌,一是基于对知识产权的不熟悉、对相关法律的不了解;二是随着新媒体平台火起来的网红们所属公司的规模有大有小,大多自媒体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能像明星那样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维权和反起诉的并不多。
关于他人未经许可,将知名公众人物姓名注册为商标的问题,既涉及到个人姓名权损害问题,也可能涉及对相关公众的误导问题以及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问题。
此次事件中,敬汉卿作为知名主播,再加上被抢注的商标系其个人真实姓名,“李鬼碰到了李逵”,即便对簿公堂,敬汉卿也很难败诉。
不过,不得不思考的是,那些不是以自己的真名注册,或者没那么出名的自媒体人/明星等,遇到类似事件该怎么办?维权路漫漫,根据现有法律也很难保障自身权益,是否只能选择改名或者花钱购买自己先使用的名称呢?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每个普通人都可能“一秒成名”,每个普通的ID下一秒可能就会成为流量大咖,商标维权意识不应限于企业,每个人都应具有尊重知识产权(商标、版权、专利)的观念,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事实上,抢注商标不仅会出现在自媒体人/明星身上,抢注商标的重要战场往往出现在企业之间。
商标被抢注了就意味着本该是自己的商标却成为了别人的,企业的品牌会被别人侵犯,等于给别人做了宣传,用户也会流失;如果想要拿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费时费力且费钱。更何况超过一定年限,被抢注的商标就没办法被拿回来了,对商标的原持有人来说无疑是种损失。譬如,“喜茶”原来的名字是“皇茶”,因商标被抢注而不得不改名;“五粮液”曾在韩国被抢注“WULIANGYE”的商标;“大宝”在美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被一名荷兰人注册……
看到这里,你一定想知道:商标被抢注了,企业该如何处理?
1、如果商标正在三个月公告期内,经营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商标异议无效或是商标已经被注册成功,经营者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的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驰名商标不受这个时间的限制);
3、商标注册后满三年时间未使用的话,任何公司以及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的撤销申请。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因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销的商标,在撤销后的一年内任何公司和个人都不得再进行注册,经营者在提交商标撤三申请前,应当考虑和注意到这点;
4、可以通过商标交易来获得商标。然而,购买商标的经营者需要得到对方的同意,同时可能还会花费大量的资金。在双方达成一致同意的协议下,办理商标权转让即可;
5、如果以上办法都没用的话,那就只能放弃原先的商标,选择重新注册商标,重新注册的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
面对商标被抢注,被侵权者(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想要胜诉,收集证据是整个维权过程的关键,决定着其是否能够抢回属于自己的商标。
但更重要的是,被侵权者应从中吸取教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循商标先注册后使用的原则,杜绝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当然,“敬汉卿”事件也很好地敲响了警钟:提前做好知识产权的布局,从源头上避免事件的发生比被侵权后被动的处理要有利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