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航空将全面实现出口电子运单
欧洲法院裁定,亚马逊在线零售商不必向消费者提供电话号码。
美鸥网消息:欧洲法院决定,在线零售商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电话号码的话,可以不给消费者提供,只要确保客户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联系到该电子商务公司。
据美鸥网了解,欧洲法院裁决了一起声称亚马逊网站因未能清楚显示卖方电话号码而违反国家消费者保护法的案件,法官表示,像亚马逊这样的在线购物平台“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提供电话号码。
裁决中表示,如果卖家已经公布了一个可以和消费者互相联系的电话号码,那么就必须让该卖家的在线客户知道这个号码。但是,如果一家新公司,没有可以提供给消费者的电话号码,或者一家老牌企业,保留自己的号码纯粹是为了和供应商及合作伙伴联系的话,那么卖家就无需为消费者提供电话号码。
该裁决的这一规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对规模较小的企业可能是个好消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需要投入资源来维护可能很少使用的售后支持服务。
当然,关键问题是他们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及时的在线帮助,而这项任务并不是每个公司都能胜任的,所以如果规定卖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电话号码的话,这就可能会成为部分小型企业创业的阻碍。
当然,有一个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是很有意义的,卖家直接向消费者打个电话就有可能挽救一个交易,或者至少可以挽救一些糟糕的评论或负面的反馈。然而,有些卖家讨厌手机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一些公布手机号码的企业根本不希望在午夜的时候接到消费者的电话,即使一些消费者认为这是一天中完全合理的打电话时间。
卖家需要做的是提供足够的联系方式,可以是电子邮件、聊天、回叫服务或是通过平台在线聊天。而不再需要为了发布一个新号码,而去买第二部手机,只要该卖家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联系方式就可以。
编译/美鸥网 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