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日本商标?如何申请?
#KANO模型告诉我们在对产品创新的时候,一定要基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对于我们自认为的一些功能或属性做一个清晰的定位,避免“自嗨”,然后再决定是否要投入资金来“微创新”。只有击中了消费者基本需求和期望需求的创新,才是真正的创新,否则可能会出现出力不讨好的“卖点”变“槽点”的“伪创新”。
今天我们一起从另一个角度-专利角度,来看产品的“微创新”,和“伪创新”。
常听一些商家发出这样的疑问:我们产品是有美国外观专利的,为什么还会被投诉发明专利侵权?
理由很简单,当初在对竞品进行专利规避设计时,进行的是“伪创新”,而不是“微创新”。只在外观形状上进行规避设计,但在功能结构或工作原理上跟竞品是完全一样的,这种就是“伪创新”,或者说,创新不足。
例如下面这款“#可折叠及伸缩风扇”,它是有美国发明专利的,如你只是在产品的外观形状上进行规避设计,而工作原理完全一样,还是侵权:
(照片下载自亚马逊美国站,本次展示不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要避免“伪创新”,或者说,创新不足,我自己总结了一句话:竞品产品功能结构简单的,一般不会有发明专利,只需对其外观进行适当规避设计,这种是“微创新”;竞品产品有发明专利的,除了对其外观进行适当规避设计外,还要尽可能在功能结构或工作原理上有所不同(避免被完全包含),这种是“微创新”。
例如这种“#独角兽气球”,看上去功能结构就比较简单,一般不会有发明专利,只管修改外观就好:
(照片下载自亚马逊美国站,本次展示不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例如这种“#汽车凹痕拉拔器”,看上去就是有一些功能构造或工作原理的,一般有发明专利:
(照片下载自亚马逊美国站,本次展示不用于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