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国门!联合国贸发会议“电商周”聆听跨境电商杭州方案
今天起,你在跨境电商进口平台上“海淘”,也许将能看到一个较低的税费。根据上周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从4月9日起,个人携带药品、食品、电器等商品进境,将执行新的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
据了解,行邮税是对个人携带、邮递进境的物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为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行邮税各税目税率应与归入该税目商品的同类进口货物综合税率大体一致。截至目前,消费者个人去海外购物和通过跨境电商购买的直邮产品均适用行邮税。
此次调整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将税目1、2的税率分别由现行15%、25%调降为13%、20%;
二是将税目1“药品”的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这也是自去年11月1日行邮税调降以来又一次下调。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自4月1日起由16%、10%调整为13%、9%;进口罕见病药品自3月1日起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业内人士表示,进口商品税率的接连下调,对促进进口消费以及跨境电商利好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