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禁售产品汇总,卖家注意不要踩坑!
崭新的十月就这样轰隆隆的到来了。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
重大利好!
出口跨境电商免征免退正式落地
2018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标志着出口跨境电商免征免退正式落地!无有效进货凭证的跨境电商货物贸易被认可!
通知称,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据通告说明,该政策将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执行,具体日期以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