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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开篇须知
想省钱的都不可错过哦,请看政府文件!本文主要介绍福建、深圳、佛山等地的商标政府补贴干货!
1.欧洲站:大卖感言 有VAT者得天下!今天,部分卖家再次收到提交VAT税号的提醒邮件,亚马逊发出最后通牒:如果卖家没有在已通知的截止日期之前上传有效的英国VAT税号,其账户将被冻结。(德Vat最快可25天下税号+商标补贴+英vat)
2.入驻:近期小编有个群里刚刚起步的Amazon卖家比较多,有些还没开账号,听闻要准备这个准备那个,感觉整个程序很复杂,现找小编即可。
3.认证:今周亚马逊再次对对平台上没有认证的电宝进行直接下架处理。
福利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
知识产权扶持与奖励办法
第一条 厦门片区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获得的知识产权,自取得权利证书起一年内可提出资助申请:
1.国内专利: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资助7000元;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资助800元;获得国内外观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资助600元。
2.国外专利:获得欧盟、英国、美国、日本、韩国、 澳大利亚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资助5万元;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专利资助2万元。同一项发明创造资助一般不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对与厦门片区重点产业有关的发明专利,资助范围可增加到5个国家或地区。
3.国内商标:新注册国内商标每件给予资助800元,每个商标注册号视为一件商标。单个企业每年商标资助数量不超过5个。
4.国外商标:获得欧盟、英国、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商标注册的,每件注册商标资助6000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5万元。
5.版权:获得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每件资助300元。获评国家或省级版权示范单位的,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的,每件资助 3000元。
7.地理标志:获得国家地理标志注册的商标或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
8.植物新品种:入选国家农业部或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每件奖励2万元。引台湾植物新品种入选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的,每个品种奖励4万元。
第二条 鼓励金融机构在厦门片区挂牌设立“知识产权银行”或“知识产权金融中心”,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给予一次性10万元开办奖励。
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片区内中小微企业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向金融机构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自发文之日起发生的贷款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125%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按企业实际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的1%比例对贷款银行给予奖励,每笔贷款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三条 鼓励知识产权创业投资。对自厦门片区挂牌以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和众创空间运营机构等投资机构投资于厦门片区鼓励的自主知识产权创业项目、创业团队和小微企业的,项目落地后,给予当年实际投资额度5%的风险补偿,单个项目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发挥厦门片区产业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厦门片区范围内知识产权有关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
第四条 鼓励片区企业积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企业作为当事人(原告、被告、申请人、被申请人等)参与对片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维权,取得胜诉、部分胜诉或阶段性胜诉且不存在知识产权滥用情形的,对自厦门片区挂牌以来实际发生的合理服务费,包括调查取证费、司法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调解费等,按3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个企业涉外维权补贴每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本办法所称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系指一方主体是国外当事人或纠纷发生地在国外,片区企业接到国外律师函、遭遇国外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贸易调查、海关执法、展会执法等。
第五条 鼓励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加快形成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立厦门片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服务产品目录制度,对片区企业自厦门片区挂牌以来委托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托管、管理标准化、分析评议、专利导航、转移运营、纠纷调解和仲裁等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的,按实际发生的合理服务费的50%比例给予资助,对其中的知识产权评议、专利导航、管理标准化等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给予80%资助,每家企业享受服务项目政府资助累计不超过20万元。
第六条 鼓励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经厦门片区管委会认定)和“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入驻厦门片区设立机构或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专业人员10人以上且有效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开办补助;对于其租用的办公用房按3年内每月房租的30%标准给予租金补贴。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厦门片区企业提供专利、商标代理服务,取得相应权利证书后,对服务机构按每满100件给予5万元奖励。
第七条 鼓励科技创新创造,促进产业聚集。对在厦门片区注册且税收缴入自贸区金库的企业,在获得市级奖励的基础上,新备案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新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新被认定为“市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20万元。
第八条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专员(科技政策联络员)制度,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九条 本办法由厦门片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解释过程中应注意听取厦门片区知识产权智库专家意见。
本办法自2018年4月19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2018年4月19日之前提出申请的按原办法(厦自贸委〔2016〕39号)执行。
附:申报材料清单(请根据申请类型勾选对应栏目并附相应材料)请联系小编15603077002
注:
1.一项奖励或补助一份申请,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地点厦门市象屿路89号国际航运中心C区5层。
3.申请人与银行开户名签章栏必须完全一致。
4.审批时间20个工作日。其中象屿办或海沧办6个工作日,知识产权局8个工作日,财政金融局6个工作日。若材料需补正,部门办理时间自补正材料提交日期计算。
福利二深圳:境外商标注册补贴申请指南
深圳境外商标补贴的政策发布于2014年12月8日,时间为从发布之日起5年,也就说截至到2019年年底,各位深圳的卖家务必注意。
1. 事项内容:可以申请多少钱?
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分别按以下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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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000元人民币,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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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
-
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
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
在香港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元。
深圳商标代理机构及外地商标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上年度纳税额20万元以上)代理深圳商标境外申请并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后,对该机构每件资助500元,但代理续展的不再资助。
2. 受理机构: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地址:南山区高新区南区学府路深圳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六楼知识产权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资助申请:0755-26509833;
资助领款:0755-26612232
决定机关: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3. 依据条款:
《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18号)
链接:http://www.sz.gov.cn/gsj/zcwj/zscqgl/zscqgz/201410/t20141013_2595109.htm
4. 申请流程:
受理--审核--领款--拨付
5. 申请条件:
境外商标注册申请资助,应在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后一年内提出,以商标注册证明文书记载的注册时间或者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的签发时间为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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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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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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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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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市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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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深圳籍学生;
对于共同申请的商标,共有商标中的第一申请人须符合前款规定。
6.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境外商标注册资助应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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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申报表》;
境外商标资助申请资料链接:
http://www.szmqs.gov.cn/xxgk/ywgz/zscqcj/sb/201312/t20131209_22636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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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相关资格证明复印件(盖公章),个人提供有关身份和工作(学习)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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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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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商标注册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委托境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和发票;没有委托国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供对境外代理机构的付款凭证或者注册地注册核准机构的官费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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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的中文译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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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权属保证书。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备注:目前深圳公司如果遇到公司名称翻译与中文有不一致的,还需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贸易登记”,如何办理这个备案登记请参见:http://www.szjmxxw.gov.cn/ztfw/zdyw/dwmyjybadj/
7.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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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限期予以补充,并在材料补正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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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市财政部门拨款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布,申请人按照公布要求办理领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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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境外商标注册资助公示文件发布之日起六个月未办理领款手续的申请人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助款,未领款项将上交市财政。
8. 其他:
网上受理通道:
http://app01.szaic.gov.cn/patent.web/UI/Patent/TradeMarkWebApplication.aspx
状态查询:
http://app01.szaic.gov.cn/patent.web/webmain.aspx
9. 常见问题:
问: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同一申请人同一国家或地区受资助件数不得超过3件。这里是指一个年度的申请还是一次的申请?
答:不是指一个年度,是指从你们申请了某国的商标资助起到第三件为止,单一国家只能申请3件。
问:欧盟商标是否有资助申请量的限制?
答:没有申请数量限制,但当年资助申请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
问:请问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的中文译件怎么获得,是否可以自己翻译,是否需要将证书中的所有内容全部翻译?
答: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的中文译件可通过翻译公司或熟练相应外文的个人进行翻译;中文译件只需翻译重要的信息,比如申请人名称、地址、商标名称、商标注册号、注册日或签发日、国际分类号等。
问:境外商标权利人有两个,我们公司是第一权利人,请问可以申请资助吗?
答:属于共有商标的,以证书上载明的第一顺序权利人申请资助。
问:请问我们的马德里注册商标证书上的注册日和签发日都超过了办法中规定的一年期限,但我们现在分别收到了各指定国家的核准保护通知文件,各通知书上的签发时间都是在一年期限内,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资助吗?
答:(一)按照相关办法规定,境外商标注册申请资助,应在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后一年内提出,以商标注册证明文书记载的注册时间或者境外商标注册证明文书的签发时间为准。(二)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在获取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后凭证书一次性申领资助,各指定国家核准注册后不再重复资助。
另外,深圳各个区也有不同的政策,比如龙华新区也有区的补贴政策可以叠加在是补贴政策上,以美国商标为例,深圳市可以补贴5000元,而如果是龙华新区的企业,同时可以申请区补贴2500元,当然是在资料齐全的基础上,也就是相当于您注册一个美国商标,最后得到了政府很大的一个补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