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销5000万的大佬,要来说说家纺出海的“套路”
在印度,电子商务是一个正蓬勃发展的行业,因为是一个新行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少。据印度国家消费者热线透露,从去年11月到今年3月,印度的电商公司被投诉了28000次,超过电信成为该国遭投诉最多的行业。
我们今天谈及的这起纠纷,也是消费者对卖家和电商平台的投诉,发起人是印度北部城市昌迪加尔的居民——克里希纳。
2016年5月11日,克里希纳在亚马逊上买了一部某品牌的手机,在购买后的两个月内,发现手机有毛病。
于是,克里希纳将这部手机送到了该品牌手机的客户服务中心,但是并未得到及时修理。因此,克里希纳又找亚马逊,而亚马逊让他向手机的客户服务中心主管要一份到货即损报告,但是该主管拒绝提供这样的证明。
没有拿到应得的手机,克里希纳在2016年7月25日先向手机商和亚马逊发送了一份警告信。然而,他的信件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二者的任何积极回应。这下克里希纳愈加愤怒了,8月8日在当地消费者纠纷调整论坛上进行了投诉。
该地方论坛命令手机商和亚马逊共同退还给克里希纳9998卢布的手机费用,并支付10000卢比的赔偿金和5000卢比的诉讼费用。
手机商承担了手机费用、赔偿金和诉讼费用,但是亚马逊不乐意,认为自己既没有直接销售产品,也没有主动提出销货要约,只是提供了一个销售平台,供独立的第三方卖家上传产品进行销售,不能背负这一责任。
而该地方论坛表示,确保出售的产品按质量标准制造是服务商应尽的义务,如果平台上出售的产品未达到标准,平台也不能逃避责任。
遭到拒绝的亚马逊又向昌迪加尔消费者纠纷调整委员会上诉,结果也被拒绝。该地方委员会表示,上诉人(亚马逊)法律顾问的观点已被拒绝,出售产品的代理商有义务保证产品的质量,如果产品有缺陷,代理商应该和产品制造商一起共同为消费者的损失负责。
现在,亚马逊已经向印度的全国消费者纠纷调整委员会提出抗辩,表明自己仅提供平台,不为缺陷产品负责。
下个月,印度全国消费者纠纷调整委员会将听审此件纠纷。我们拭目以待,看亚马逊是否会为平台卖家售出的缺陷产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