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在肯尼亚很“潮”,Kilimall本地稀缺产品仍旧偏少
4月,大森林为客户发了一票美国快递,其中有个货物的品名光驱,
产品包装上印有USB和客户自己的品牌,产品本身印有DVD字样:
货物到达美国后,被海关查验扣货,并认定为侵权。
客户以为海关说客户的产品是品牌侵权,于是按照要求提供了该品牌在美国注册登记信息以及授权我司进口商处理清关事宜:
可是,海关还坚持要客户提供DVD和USB的trademark holder(商标持有人)授权,如果无法提供,货物就要被销毁了。
实际上,带有USB功能的产品需要向USB知识产权专利协会提出申请,才能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USB LOGO 。
这位客户的货物共4箱,有3箱都是光驱和其他品名混装。
现在我们还在努力跟UPS沟通:能否把光驱挑出销毁,其他货物正常清关放行。
UPS方面要求进口商另外支付操作费。
然而,森林君和客户同样深感委屈:
这个神一般存在着的USB协会,
到底是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