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儿童饰品ASTMF2923标准测试报告
一、什么是DOE简介
美国联邦法规(10 CFR 430)已明定出:凡是进入美国市场的外接式电源供应器,都应达到小能效等级:level IV且在產品上明确标示出。不仅如此,也强制要求製造商、品牌商向DOE提交两份重要声明文件。是產品达到联邦法规在能效要求的符合性宣告(Compliance Statement),第二是產品的证书报告(First Certification Report),两份文件均须透过邮寄方式,递送至美国能源部(DOE, Department of Energy)。 文件准备需按照DOE公佈之格式填写,其中证书报告可委由第三方单位代表製造商/品牌商提交。文件上提报之资讯应涵盖每个单一型号的產品类别(product class)、製造商/品牌商名称、效能(%)、无载时功率消耗(W)及额定输出功率(W)。
二、DOE标准依据:美国联邦法规:10CFR429和10CFR430.其中10CFR429规定了样品选用规范和报告规范;10CFR430规定了测试方法和符合性宣告规范DOE是美国能源部的要求,没有认证标识,但销往美国必须满足能源部的要求,所以要申请DOE啦
三、美国DOE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样品2-3个2.产品技术文件3.产品铭牌4.认证申请表(我司提供,贵司填写)
四、美国DOE周期:测试产品没有什么问题,注册都审核通过的话,大概是2-3周左右,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五、
美国DOE的费用:具体依据产品
美国能源部(DoE)对2016年对于外接式电源供应器(EPS)节能要求Level VI的除外条款说明美国能源部(DoE, Department of Energy)依据能源政策管理法(EnergyPolicy and Conservation Act of 1975(EPCA),要求在美国贩卖的外接式电源供应器(EPS Externalpower supply)自2016年2月10日开始能效要求至少要通过LevelVI (注1),
除非符合以下几个除外条款(注2):1.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Class A EPS(Level V) 可以不用符合:a) 于2008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制造。b) 做为某一终端产品的零附件并且于2008年7月1日前制造。2. 符合以下要求的EPS在2017年7月1日前可以不符合Level VI空载消耗 (0.1W, 0.21W or 0.5W):a) 产品为AC-to-AC EPS。b) 超出20W或以上。c) 被设计用来与安全、警报、生命维持系统相连接之产品。3. 符合美国卫生食品安全署的医疗用EPS。4. AC-DC EPS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不用考虑:a) 输出电压(nameplate outputvoltage)小于3V,输出电流大于1000mA(nameplateoutput current)且用于对电池充电或驱动马达的direct operation AC-DC EPS。
美国DOE认证与CEC认证有什么区别?
一、CE认证变动将执行
欧盟国家的LED照明出口厂商需要注意,自2016年4月19日起,LED灯具及类似用的电气产品在欧洲销售过ce认证标签必须符合新的低电压指令2014/35/eu,无过渡期。
欧盟委员会指出,LED灯具及类似用的产品在欧洲销售必须加贴ce认证标签(需符合低电压指令2006/95/ec和电磁兼容指令2004/108/ec)。而近这项要求有了更改。欧盟公报(ojeu)于2014年3月29日公布的低电压指令(lvd)2014/35/eu,此项指令将替代原低电压指令2006/95/ec。
新指令2014/35/eu相比原指令2006/95/ec主要更新了以下内容:
1、指令采用新的立法框架(nfl)(ec)765/2008(认可活动和市场监督)以及768/2008/ec(销售产品的通用框架),明确了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和经销商(统称经济运营者)的职责要求;
2、新增“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和“授权代表”等定义和经营者责任要求。(例如,符合性标志、标签和产品可追溯性);
3、为方便消费者,市场监督局和经济运营者的信息交流,除通信地址外,新指令鼓励经济运营者提供一个网络地址;
4、明确了符合性评估主要由制造商负责,并且符合性评估过程无需公告机构介入;
5、明确规定技术文件应包含充分的风险分析和评估;
6、规定了详细的市场监管,危险电气产品的处理及事后防护流程;
7、制造商和进口商的名称,注册商号或注册商标和地址必须出现在设备上,而当设备尺寸或设备性质不允许时可出现在包装或用户手册上;
8、新指令规定了当发现ce标志、ce符合性声明、技术文件或制造商信息不符合要求时,制造商和进口商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纠正不符合项。否则,相关成员国将采取措施限制或禁止产品在市场销售,并确保已销售产品从市场上被召回;
9、成员国需制订适用于违反该指令相关的各成员国法律的惩罚规则,包括严重违反时的刑事惩罚。
2、DOE发布灯泡强制性测试方法NOPR草案
DOE法规是进入北美市场的强制性认证要求。美国能源部(DOE)在2016年2月26日发布了“关于灯泡测试方法的法规提案通知(NOPR)草稿版”,提议发布针对通用照明灯泡(GSL,即GeneralServiceLamps,指白炽灯、CFLs、LED、OLED及其它能替换传统照明灯泡的所有灯泡产品)的新测试方法案。
据悉,新的测试方法法案将更多参考现行IES及CIE标准。具体的文件号为:[EERE-2016-BT-TP-0005]-RIN1904-AD64(EnergyConservationProgram:TestProceduresforCertainCategoriesofGeneralServiceLamps)。
适用范围:
NOPR提议发布的测试方法主要针对除了LED、CFLs及白炽灯以外的,法规目前还没有覆盖的带E26灯头(Mediumbase)的灯泡产品。主要包括初始光通量,输入功率,光效,功率因数及待机功耗测试。同时,为了更好的体现法规已经涵盖的白炽灯、CFLs和LED灯泡的性能,DOE也澄清了相关测试方法及样品方案的参考文件。
测试方法:
当前LED、CFLs、白炽灯适用的DOE法规文件号如下:
(即将发布测试方法AppendixCCtosubpartB)
针对未被现有法规覆盖的其它灯泡产品,DOE将制定新的测试方法。该方法将命名为10CFR430AppendixCCtosubpartBofPart430,方法将参考部分行业相关标准,清单如下表所示。AppendixCC中将详细说明初始光通量,输入功率,光效及功率因数的测试方法。同时,文件还特别强调,新的测试方法中待机功耗将参考IEC62301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