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母海运报告办理 塑料母粒海运报告申请
醇酸树脂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醇树的制备方法是将多醇、多元以及植物油或植物油缩聚酷化而成,不同种类的植物油或肪分子中双键的数量不同,由此可划分为干性、不干和半干性醇树。干性醇树在空气中可自干,其干燥是大分子在空中经氧气交联固化的过程。按照所用植物油或植物油的含量来划分,有短油度、中油度、长油度、超长油度和超短油度醇树醇树的制造方法有熔融法和溶剂法。熔融法是采用多元醇、多元、植物油或植物油在惰性气体保护下加热,高温酷化,待值达到要求,再加入溶剂稀释。
溶剂法是反应原料在溶剂二中反应,二作为溶剂,能够与水产生共沸,加快反应速度。相比溶融法,溶剂法所需的反应温度较低,反应条件易控制,合成的醇树颜色较浅。醇树的性能与油的种类有关,随分子量的大小及结构不同,性能也有差异,在油漆、涂料、船舶等方面有很广的应用。
外文名 ALKYD RESIN
醇树HS:3907500000
商品名称:初级形状的醇树
申报要素
1:品名;2:品牌类型;3:出口享惠情况;4:外观(形状;透明度;颜色等);5:成分含量;6: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7:底料来源(再生料、瓶片料、新料、副牌料);8: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9:型号;10:用途;11:GTIN;12:CAS;13:其他;
一、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新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对需要添加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三、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样式见附件2);
(二)《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
(三)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四)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五)对需要添加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四、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应当保证危险化学品符合以下要求:
(一)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
(二)有关公约、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
(四)海关总署以及原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