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外观专利常见问题解析
卖家注意!最高50万元!深圳境外商标注册补贴将于5月开始申报
2022年4月1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件,深圳的卖家们可以着手准备申请资料,待到申报时间开始申请,随后就坐等补贴到账啦!
以下是亚速为卖家们准备的文件要领,卖家们可以自行查阅,如有疑惑,可咨询亚速顾问为大家解答喔~
1、申报详情 1
申报时间:
马德里体系,单一国家,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港澳台商标资助申报时间: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截至(含起止日当天)。
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资助申报时间:2022年5月1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截至(含起止日当天)。
已申请过补助的商标不能再次申报,一年度仅开展一次集中申请时间,请谨慎提交,避免报错、漏报。
申报内容:
1. 商标注册资助项目;2. 著作权登记资助项目。
申报网址:
https://amr.sz.gov.cn/mrasgas/sfc-company/#/apply/check-info?itemId=MB2C927393442125180001440300(建议使用浏览器:谷歌、360极速模式、Internet Explorer 11以上)登录后选择办理情形:
方式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后,选择办理情形:2021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马德里体系)/2021年度商标注册资助(单一国家)/2021年度商标注册资助(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2021年度商标注册资助(港澳台)/2021年度商标注册资助(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方式二:
申请人直接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在切换区域和部门选择深圳市以及市市场监管局,在实施清单列表中点击公共服务并找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选择对应的资助类形或在当前页面右上角搜索对应的资助类型项目名称进入申报页面。
2、资助内容 1马德里体系
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申请人在取得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后凭证书一次性申请资助,同一商标在各指定国家核准注册后不再重复资助。
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每件给予资助3000元。
单一国家
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该项同一申请人申报2021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单一国家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3件。
港澳台地区
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该项同一申请人申报2021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港澳台地区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3件。
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证书的,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每件给予资助20万元,地理标志每件给予资助50万元
注意:以上补助项目注册证书的注册日或签发日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含起止日当天)。
3、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非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3.商标权为多方共有的,则以第一顺序商标权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之一。
4.申请人相关信息均以马德里国际注册证明/境外商标证书/国内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证书上的权利人、国别、地址(应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日期信息为准。
4、申报材料 1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应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 项目申请表:即在系统上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2. 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非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深圳市户籍应当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并提供居住证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居住证状态查询”最近一年有效签注记录截图。
变更证明文件:文件应当以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命名,示例:“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商标注册资助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张三441502100012121212商标注册资助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 商标注册文本,非中文的商标注册文本还应提供中文翻译件:以单一国家为例:提供对应国家商标注册证书(存在多页需一并提供)及翻译件(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范本表格下载模版),翻译件应当与对应国家商标注册证书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
商标证明文件,以每件商标作为单位,文件命名应以商标注册号命名,不含空格或“/”等特殊符号,商标注册号存在英文字母应填写大写字母,示例:1021053A,命名不符合要求则无法提交成功。
批量申报:将所有PDF格式的商标证明文件(不含EXCEL表格)全选后,点击右键形成ZIP格式压缩文件上传至系统对应栏中,切勿直接点击文件夹压缩。注意压缩后的ZIP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M。
5、审批流程及注意事项 1
本项目的受理、审核及资金拨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申报账号
账号需要获得五级(原L3)级别核验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办理L3级别核验详情请参考指南第19页至第33页)。填报信息应真实、合法、准确,以免影响用户信用。请确保注册申请人(不可为经办人账号)、商标权人以及银行开户名三者一致否则资助申请无法通过审核并且不能办理领款,请勿随意申报。
使用CA证书登录,请谨记申请项目的账户名与密码,丢失无法找回。
2.在申报系统中按要求逐项填写商标权人、注册号、注册公告时间、商标名称等申报信息,并上传所要求的申报材料。
3.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
审核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对于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则视为放弃该件商标资助申请,如不符合政策规定不予资助。
4.我局将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定期在系统中更新审批结果,发出补正通知。补正期通常为3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定期登录系统查看审批意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的,系统将自动对该资助申请处理为办结状态,届时该商标申请将无法再申请资助。
5.申请人提交申报后可根据申报系统的查询功能掌握审批状态,为保证资助申请事项的及时办理,请定期登录系统,关注审批意见和通知信息。
6.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人可能存在非正常申请情形时,可暂停资助审批,展开调查程序。
7.经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市财政预算下达后进行资助资金发放。资助资金的发放时间将根据市财政预算的具体规划而定,届时将另行通知办理领款手续,请申请人按通知要求办理领款手续,申请人未按通知要求办理领款的视为放弃申请资助款。
6、补充说明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申报指南要求的;
2.被列入市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的;
3.经查询深圳市信用网,被列入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拒不执行生效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理决定或者司法裁判的,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5.经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6.其申请项目已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同或类似资助的。
合规提示
1.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四条规定:申请人应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请人利用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者违反其他财务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受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专业机构在审计或核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与受资助单位串通作弊并出具相关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在申报系统中针对前述两款合规性承诺,必须选择同意,否则不予申报。
业务咨询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755-12345/12315、0755-26608151、0755-26504758。
申报网站技术支持电话:13480726201、13714020142、0755-88670184。
资助申请前,可在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官网(http://www.sziprs.org.cn)或“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中,查看申报教学视频及资助申请业务常见问题答疑。
咨询窗口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C座6楼。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以上内容来源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且只节选了部分内容,具体内容以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