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平台“潜力股”,Allegro不容忽视
很多朋友对于注册商标的认识有许多误解,认为小小的商标有什么讲究,有没有商标都无所谓,殊不知小商标有大学问,小编来帮大家进行讲解商标的各种误区。
误区一: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等于拿到了商标。
解读:错了。到商标受理通知书≠拿到了商标权。当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时,意思是申请人的商标申请书件符合国家商标局的形式要求,商标局受理了你的商标。但商标申请还没有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申请人还没有取得真正意义上商标权。好消息是,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可在商标上打标志,开始使用。
误区二:注册商标可以用在任何产品上?
解读: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限定在商标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就超出了商标权人的使用范围,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或是一般违法行为,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误区三:我已经有注册商标了,我的产品印上我的注册商标,就没有风险了。
解读: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限定在商标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就超出了商标权人的私权范围,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或是一般违法行为,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构成犯罪。
误区四:“认为申请后的商标样子不是自己现在想要的,稍微改下用没问题的”。
解读:错误的。申请人使用过程中,觉得当时注册的商标图样不好看,就自行将注册商标重新设计或者添加其他的元素再进行使用,比如图形、增减文字等等。这种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是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依据《商标法》第49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乱改动商标样式,有可能会失去商标权。
误区五:还没有向商标局申请商标,随便用个名称当作我的商标。
解读:随便起个名字,随便从百度上找个图片,就当了自己的商标,做了自己的品牌logo,从法律上来说是不行的,从对自己的品牌宣传来说是从开始就伤害了自己。
商标不能随便用,这是硬道理,尤其是代表注册商标符号的更不能乱用。
在没有进行商标检索的情况下,乱用商标有三种后果,
一、构成侵权行为,侵害他人在先权利,如他人的注册商标权;
二、构成一般违法行为,有可能受到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
误区六:我申请了很多商标,代表我有商标权,我平时不使用也没关系。
解读:拿到商标证书后并不代表一直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商标撤三、到期后不办理续展、商标使用不规范等等都会丧失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