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商标注册的过程当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
客户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自己特别喜欢的商标,然后找我们注册,我们在检索过程当中却总是很悲剧地告诉顾客,“
这个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了”,或者“
这个商标跟别人的高度相似,通过率低,不建议注册”。
遇到这样的情况,你该怎么办呢?
一般来说,解决方法有三
第一,放弃这个标
遇到这种情况,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忍痛割爱,放弃这个商标。然后再另外想一个自己喜欢的商标去注册。当然,忍痛割爱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很多人还是想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这个时候,我们一般会给他第二个建议。
第二,向对方买商标
对方已下证的标如果跟自己所爱的一样或者高度相似,那我们建议找对方购买。对方如果有意向出售,而客户又能承担相应价格的话,那就皆大欢喜。如果对方无意出售,又或者客户觉得价格太高,购买不划算的话,那我们会向对方提供第三种方案。
第三,提交“撤三”
很多国家的商标法都有撤三的规定,对方注册的商标如果在三年内都没有使用,客户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对方商标的申请。在商标局受理过程当中,客户要及时提交商标注册,避免被别人钻了空子,捡了便宜。
如果客户不愿意换别的标重新注册,买标、撤三又失败了的时候,客户就只剩下最后一种方式了,那就是:尝试着注册看看。这种做法一般只能针对相似度较高的商标,如果是完全一样的标,那就完全没有这个必要了。而这也只是一种不是办法中的办法,采用这种做法只能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试试,万一就过了呢?
当然,我们一般是不建议客户这样做的。
客户如果有特别喜欢的商标,我们大部分时候都会建议他提早进行注册。只不过,一些客户想到注册商标又要花钱、又要花时间,而且又不能保证百分百能下证,顿时就犹豫不决了。在这犹豫的时间里,这个商标可能就已经被别人提交注册了。
此外,这里还要补充一点:商标是可以进行交易的,您的商标下证之后,将来如果不用了,也是可以把它卖出去的。也许你注册商标,就是别人所爱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