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高脚椅、餐椅安全标准ASTM F404更新
内陆港目前可以大致分为两个层面:
一是广义的内陆港,即港口经营人在内陆设立的集中作业区域,提供港口服务业务,吸引内陆企业货源,采用国内运输方式完成内陆到口岸的运输,在口岸通过一体化等方式办理海关手续。对于此种方式,货物在内陆和口岸之间的物流属于非监管货物的境内运输,无须办理监管手续。
二是具备海关监管功能的内陆港,是对现有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功能整合和升级后,并赋予其全新的物流运行地位。
本文对具备海关监管功能的内陆港作简要介绍。
问:内陆港的功能有哪些?
01.海关监管功能
出口企业在内陆港完成运抵、报关业务,海关对相关货物进行查验、放行,可实现出口货物在属地提前放行,减少企业在码头操作环节的相关工作。
02.码头功能延伸
内陆港系统与港口码头系统实现联网,监管货物在内陆港放行后,信息自动传输至码头生产系统,实现提前配载,为海铁联运货物提前预留舱位,降低因火车运行不稳定导致的用货风险。
03.堆场功能延伸
内陆港具备集装箱检验、维修、管理、堆存等功能,船公司可进驻内陆港,空箱提前调拨至内陆港堆存,企业根据出口计划,从属地提箱,在海关监管下将货物运至港口,实现“当日提、当日返”。
问:内陆港的经济效益有哪些呢?
01.企业综合成本降低
企业通关时间由原来的1—2天缩短为1—2个小时,每个集装箱可节省物流综合成本200元以上,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输成本、通关成本、时间成本,真正将“出海口”搬到了企业的“家门口”。
02.通关放行便捷透明
企业出口的货物运至内陆港后,无需等待即可快速办理查验放行手续,口岸海关原则上不再查验。
内陆港与码头作业系统实现数据互通,海关放行对接码头配载作业,船运企业对接场站备箱,避免内陆企业出口货物集港困难和甩船的风险。同时海关优化监管模式,实现出口货物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借助铁路运输便捷安全优势,不再对商业封志完好的集装箱施加海关关锁,避免传统公路运输施、验封操作,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