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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全球化,洗钱活动也悄然走向了全球化。洗钱犯罪呈现出跨国性、隐蔽性和难以追踪等特点,特别是跨境涉外洗钱,由于涉及不同国家的司法体系,存在司法管辖上的“涉外因素”和“灰色区域”,监管和打击的难度较大。因此,加强对跨境业务的监管,是反跨境洗钱活动的重要防线。
目前,我国的跨境洗钱活动主要有三条重要途径:“地下钱庄”、现金走私(非法途径进行的跨境洗钱)和利用离岸账户跨境金融活动进行的跨境洗钱方式。对于“地下钱庄”和“现金走私”的洗钱方式,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对在岸账户的管理、密切监测账户资金流以及加强大额现金支取的监管,及时发现涉嫌洗钱活动;而利用离岸账户跨境金融活动进行的跨境洗钱方式,一般通过境内外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来实现的,因此,加强离岸账户的管理工作是金融机构反跨境洗钱活动的重点。
我国离岸账户的主要洗钱风险
(一)离岸公司自身的特点为洗钱活动提供了便利
由于离岸公司注册程序简单,保密性强,非法资金可通过离岸公司的境内、境外账户互相划转,达到洗钱目的。
1.保密性强。离岸公司的股东和董事身份,股本和企业经营情况都得到高度保密,公众不能随意查阅,只有取得对离岸公司进口监管资格的信托管理公司才可以查阅公司的背景资料,同时,法律禁止信托管理公司对外任意泄露有关材料。
2.自由度高。境外某些国家或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等地区,设立公司时对股东和董事的国籍、年龄、资产等均没有限制,选择是个人或法人,由投资者自行决定。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这类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在某些场合可以发挥一定的正面作用,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该种模式也为洗钱、侵吞国有资产和公众财产,欺诈、转嫁金融风险提供便利。
(二)离岸账户洗钱方式
目前我国对在服务贸易项下的收付款的审核相对宽松,离岸账户与境内账户资金划转可能通过服务贸易款项实现互转,服务贸易项收付款金额相对较小,离岸公司可以通过多公司、多账户方式,类似蚂蚁搬家方式实现资金流动,从而成为非法资金流动的主要途径。而境内资金流向境外,贸易项下的付汇企业需要核销;境外资金流向境内,贸易项下的收款与中国电子口岸联网核查后才能转至经常项目账户内,通过贸易项下收付款达到非法资金流动的可能性相对减少。因此,加强离岸账户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离岸账户的洗钱风险监管还处于起步阶段
我国对离岸账户的管理依据是国家外汇管理局1997年《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1998年颁发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中明确了境内机构办理离岸银行业务准入条件、离岸银行业务范围、离岸业务管理基本思路,但没有对开立离岸账户提出具体要求。由于离岸公司注册地不同,国家地区千差万别,银行在实际执行离岸账户开户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目前,对于离岸账户的洗钱风险监管存在以下问题:
1.开户标准难以统一
由于各国、各地区对于注册成立公司的条件、规定不一样,有的地区门槛低,公司存续成本低,有的地区要求严格。商业银行无法拟定一个统一的开户标准,如港澳地区的离岸公司和BVI、百慕大群岛等地区的离岸公司注册资料不一致,商业银行只能规定原则性条款,如“证明企业真实性”文件,真实性材料的尺寸是各商业银行柜面人员,由于存在主观因素,与经办人员的工作经验、业务素质等密切相关,因此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差异。
2.身份识别难度较大
“了解你的客户”是银行为客户开户的第一步骤,也是预防洗钱的第一道防线。对于国内企业开户,银行可以通过国家工商管理局核实具体股东情况,或者客户经理实地走访,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但对于离岸客户的真实性审核存在一定的难度。首先,无法判断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在目前造假技术日益高科技的今天,银行工作人员难以辨别离岸客户提交的开户资料原件的真实性,其次,银行不可能对每个离岸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实际经营情况,这就给离岸公司造成可乘之机。
3.客户素质良莠不齐
由于在部分境外注册成立公司门槛低,注册手续方面非常简单,不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有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代为完成,因此,为那些没有业务背景的单纯利用空壳公司来进行洗钱活动的人提供了便利。大部分离岸公司注册资本少,有的甚至仅有1美元,离岸公司体现为小型或私人贸易公司,没有详细完整的内控制度,管理不规范,有的办公地点也是流动的,无法掌握公司真正业务范围,部分公司可能根本没有真正的业务,仅仅只是作为资金跨境流动的中转站,用于收款、付款,这类公司本属于风险等级高客户,洗钱可能性较大。
4.后续管理成本极高
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因此金融机构必须采取措施识别客户身份,及时更新客户资料。然而离岸公司账户资料过期,或者公司信息发生变动,不会主动通知开户银行;大部分离岸账户往来频繁,而沉淀资金少,银行需要大量人力重点关注离岸账户资金流向;离岸客户联系不方便等等方面都增加了银行离岸账户的管理成本和管理难度,存在部分银行离岸账户管理不到位现象。
5.监管制度尚不完善
目前关于离岸业务管理的办法是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了办理离岸业务的银行须具备的条件,而对离岸公司开户条款等具体措施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由于对离岸公司的监管缺乏规范要求,因此也加了大监管难度。
政策建议
虽然离岸账户的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但不能“一刀切”,一味的“堵”,如禁止离岸账户的开立,禁止离岸资金的流入等。而应对离岸客户做深入调查,在了解离岸账户真正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疏”,才能做到管理有序,促进经济的发展。
建立统一的查册中心
为了对离岸客户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各商业银行通常运用各种途径对离岸公司的真实性进行查册,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对于部分地区的离岸公司,由于查册途径等方面的限制,可能无法查册;二是出现重复查册现象,离岸公司在多家不同银行开户,各家银行都要进行查册,重复工作,浪费人力物力;三是由于离岸中心的保密性比较强,银行不一定能够获得离岸公司的真实信息。因此,针对以上问题,建议设立国家级的商业性查册中心,查册中心可通过外交等途径及时了解各国、各地区对企业注册的管理规定,取得离岸公司在注册地的切实可靠的注册信息,并将相关信息登记在册。如果离岸客户在境内开立离岸账户,各商业银行可以委托查册中心进行查册,或者直接向查册中心获取相关信息,通过这种信息共享方式,既减少各家银行重复查册的工作,方便离岸客户在境内办理开户业务,同时又加强查册结果的权威性。
完善风险等级划分制度
通过履行客户身份识别手续,了解客户背景、注册地、经营情况、行业或职业、开户目的、资金来源及真实受益人等信息,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并对高风险客户进行持续审查,定期分析高风险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深入了解资金来源和去向,及时发现可疑交易。
统一完善黑名单数据库
目前各金融机构的黑名单数据库基本都是FATF公布的黑名单库,存在格式上的差异,且无政治敏感客户名单库,建议反洗钱监测中心牵头,分步骤建立各类黑名单库,包括反洗钱不合作国家名单、国内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客户、有犯罪嫌疑或犯罪记录的名单、恐怖分子黑名单、政治敏感客户名单库等信息库,各金融机构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各类黑名单,减少各金融机构重复工作,以更好地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修订完善离岸业务规章制度
我国在岸账户管理规定相对明确、清晰,但对离岸账户的管理规定则相对原则性,建议对离岸账户的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9年7月13日颁发了《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加强对境外公司与在岸公司的业务管理,但对于离岸账户的监管仍然空白,因此有必要对离岸账户的开销户、变更、年检等方面进行原则性的规定,规范金融机构相关账户管理行为,做到管理有序有据。
加强账户资金流向监管
对于资金往来频繁的离岸客户,金融机构要特别关注经济目的不明确、手续合法但交易复杂以及异常的交易行为,了解、审查交易的背景和目的,并记录审查结果,预防洗钱风险。
加强国际反洗钱合作
离岸公司洗钱犯罪的跨国性特点,决定了国际间必须加强合作。合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司法协助共同打击国际金融犯罪;二是国际间反洗钱信息和技术交流。随着离岸公司的非法经营案越来越多,需要更多的国家进行案件协查、追捕逃犯、引渡罪犯等方面的刑事司法协助,以有效预防和打击利用离岸账户业务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离岸账户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前线,只有从源头加大管理和监督力度,才能最大限度防范跨境洗钱活动,因此各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需要紧密合作,做到各级、各部门联合行动,才能真正建立起一道有效的反洗钱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