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A亚马逊退货换标需要注意的问题
最近有很多澳大利亚卖家在问澳洲gst是什么,答:这个是由澳大利亚政府对低价值的进口商品征收商品及服务税(GST)了。那么就带大家来梳理一下这个澳洲GST相关介绍。
GST是什么?
澳洲GST:是澳洲的商品及服务税,跟个人直接收入不挂钩,当在澳洲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相关活动的时候才需要缴纳(Goods and Services Tax,简称GST),而这个税一般是销售额的10%。
而进口GST=(货物价值+海运费(20USD/CBM)+保险+关税)x 10%。
其实,早在去年的时候澳政府就打算对所有跨境电商征收GST了,但当时亚马逊等平台就很不乐意,同时亚马逊方面也向澳政府递交了一系列文件,澳联邦议会并表示会就此项法案召开听证会。
时间推近几个月,就在去年12月亚马逊将进一步开拓澳大利亚市场的消息传开后,澳联邦议会也通过了GST法案:澳大利亚将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把GST的征收扩大到消费者进口低价值的实物货品。对于进口到澳大利亚的低价值(小于或等于1000澳币)的物品,将由交易该物品的电子销售平台对消费者代收10%的商品及服务税。
根据上述法案,澳洲GST的征收将增加相关范围及规定:
1.如果货物是由消费者进行购买并在供应商协助下被进口到澳大利亚,尽管产品的价值低于1000澳元,仍需缴纳澳洲GST。
此前,根据澳大利亚海关规定,澳大利亚消费者在购买价值低于1000美元的进口商品是不用缴纳GST,其中包括服装、书籍、电子设备和运动器材等产品。然而,若该政真正实现后,在十二个月内澳大利亚营业额达75000澳元或以上的供应商将都需要注册和缴纳GST税。
2.如果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物商品,商品是在平台或者供应商的协助下进入澳大利亚,那么电商平台的运营方将被视为低价值货物供应商。
这也意味着尽管卖家的年营业额低于75000澳元,但如果其是在电商分销平台上进行销售的话,进口的产品还是需要算GST。
3.消费者以购物目的通过转运商进口低货值产品时,转运商也会被当做低货值产品的供应商。
4.允许非澳大利亚本土的进口低价值产品的供应商使用简化的GST注册及申报系统。
5.防止双重征税。
以上是在去年12月澳政府公布的相关信息,然而,时隔半年之后,这项政策又有了新的变化,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从2018年7月1日起,澳洲GST将取消起征点AUD1000的规定。
虽然这些政策的进一步操作细节并没有马上落实下来,但是为了避免过多的忧虑,现在就将我们所知道的信息梳理一下:
1、确认从2018年7月1日起,澳洲政府将取消原来FOB总价超过AUD1000才征收10%GST的规定,即货物从澳洲进口都将有条件征收10%GST。
2、原来的关税起征点不变,仍为FOB价值AUD1001.
3、2018年7月1日之后进口的货物,FOB价值在AUD1000以上的,GST和DUTY征收方法和税额仍旧不变。不到AUD1000的也需征收10%GST。
4、货值总价值不超过AUD1000,有以下情况可以免征或者缓征GST:
a) Overseas的Shipper若每年(按照澳洲的财政年度即7月1日到第二年6月30日)营业额超过AUD75000,则可和澳洲财政局ATO申请一个企业税号ABN或者ARN在和海关申报货物进口时,提供卖家的ABN和ARN则可直接通关,但也需要每年向澳洲税务局提供相关销售报表。
b) Amazon、Alibaba、ebay、和Etsy四家网店从7月1日起海外卖家的销售价格会自动加收10%GST,所以客人在结帐付款时已经交GST。这种情况在货物进口时可以免收GST,但是需要在清关时提供这四家网店该票货物的transaction ID。
我们再根据现在市场的货物结构,来分析哪些货物的清关会受到影响。
1. 私人件:比如私人件通关时,取消了免征额之后,如果你不能提供以上 四家网站的交易号,那该票货物通关时,就需要向海关交纳10%的GST。
2. 商业件:商业件通关需要提供澳洲企业注册的税号,达到免征或者缓征GST的目的。
3. FBA件:有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卖家在澳洲注册GST税号,但是要达到我们上面说到的a条款。一种是通过财税管理公司进行代缴G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