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中国化妆品进入日本的认证、资质和流程
化妆品进入日本销售的正确流程
最近,有一些客户问我们,化妆品想进入日本市场销售的话,认证和物流应该都怎么解决。问的人多了,就想着干脆写篇文章统一解答一下。
日本是全球化妆品的消费大国,也是制造强国。资生堂不必多说,花王、狮王也都是业界翘楚。最近十多年来,国外化妆品进入日本的趋势也越来越强,竞争越来越激烈了。据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产化妆品在最近5年内进入日本的势头也越来越猛烈。
法国、韩系、中国产的势头最猛
首先,我们得明确这个“化妆品”的定义,按照日本的定义,旨在通过摩擦、喷洒或类似方法应用于人体,以清洁、美化、增强吸引力、改变外观或保持皮肤或头发处于良好状态,存在且对人体有轻微影响的物质,这类产品一般就可以称之为化妆品。
而那些声称具有预防作用的药妆类产品则不是化妆品类目,属于医薬部外品。所需要的认证和资质跟化妆品是截然不同的。简单来说,化妆品是属于物理作用,而医药部外品则是属于生理作用。两者截然不同。
至于粉刷、修眉笔这些统统属于美容工具,更加不在化妆品的类目讨论范围内了。脱毛仪类产品也不属于化妆品类目,而是属于医疗器械类。
按照日本乐天平台的类目区分,化妆品可以分成以下类目。中国的区分方法一般是按照效果、用途、剂型、对象、功能五种分类方式。
化妆品如果直接卖给日本个人消费者,只要是个人自用名义,且一个包裹内只有单品类24个的话,是可以不受日本药事法监管的。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直邮小包只要能够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就没有任何问题,可以直接送达个人。
如果是一般贸易的方式批量进入日本,海关编码一般如下:
美容化妆品/防晒霜(HS3304)
护发产品( HS3305)
剃须用品(HS3307)
香皂(HS3401)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大部分化妆品进入日本都是零关税的。只需要缴纳消费税即可。
但是,批量进入日本,必须遵循日本《药事法》的相关规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要求:
1、化妆品经营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进口、销售化妆品,需取得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向销售营业场所(营销总负责人所在地)的都道府县药事部门申请制造/销售营业执照。在申请许可时,需提供经核证的营业藤本复印件、医生出具的证明申请人没有智力问题的医疗证明、组织结构图以及常任总营销经理所需的资格(药剂师等) 随同提交与证明文件。此外,对进口化妆品进行包装、贴标或保管时,需取得化妆品制造业执照。应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的地级市药事部门提出申请。为了确保制造(进口)没有卫生问题,检查制造行业的结构设备状况、人员资格等,并向每个制造场所授予许可。此外,必须长期指派具有必要资格的负责技术人员,例如药剂师。如果同时拥有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销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责任工程师,但都必须是正式员工。是要体现在薪资和公司结构里的。2、国外厂商的相关认证为了将在国外制造和销售的化妆品进口和销售到日本,日本的制造商和经销商可以在进口前获得外国制造商认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PMDA认证。申请地点:药品和医疗器械局 (PMDA)但是,如果符合化妆品标准并且所有成分均已标示,则可能不需要制造和营销批准。在这种情况下,外国化妆品制造商需要将名称、地址等通知厚生劳动大臣。3、每个项目的制造和营销批准含有厚生劳动大臣指定成分的化妆品必须经厚生劳动大臣批准。但是,如果产品符合化妆品标准(2000年9月29日厚生省告示第 331 号),并且在容器上注明所有成分,向都道府县知事提交了相应的告示, 则不需要这个批准。如果厂家不想显示所有成分,那就需要直接向 PMDA 或通过县政府申请。对拟进口化妆品的项目、成分/数量、制造方法、用法/用量、功效/作用、保存方法/保质期、标准/测试方法及其他必要项目等进行审查后综合判断。4、标准和标签义务标准:要进口和销售产品,必须符合“化妆品标准”。化妆品标准规定了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成分(负面清单)和特定可以添加的成分(正面清单)。标签义务:
除了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制造编号等,以及所有成分的名称外,一般情况下,所有成分都必须在直接容器和封装上注明。禁止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比较清楚了。主要就是三个东西非常关键:
1、化粧品製造販売業許可
2、化粧品製造業许可
3、生产厂家要有PMDA认证
对于大多数中国的化妆品企业来说,只要该产品进入日本后不再进行二次包装、加工,有一个化妆品的制造贩卖许可就足够了。然后找一个有化妆品制造业许可资质的保管仓库即可。
申请这个制造贩卖许可资质的话,要满足三个条件:
1、指定人的条件(药剂师)
2、GQP品质管理体系
3、GVP售后管理责任
日本进口商在进口化妆品的时候,首先需要向PMDA的管理机构提交“化粧品外国製造販売(製造)業者届書”。然后,把以下资料一起递交给海关即可。
清关完成后,进入指定的保管仓库,这个进口的流程就全部完成了。
如果是在网上销售的话,则需要该申请主体同样具有“化妆品制造贩卖业许可”的资质,如果没有的话,是不能出店和出品的。有些人把化妆品当作杂货来卖,属于擦边球的做法,如果有碰到消费者投诉,就会被关店。
另外,有一点要特别提醒,在日本销售化妆品,在文案、详情页、广告语上,请务必反复斟酌、谨慎用词。因为日本有一个非常牛X的法规,叫做“不当景品類及び不当表示防止法”,又叫景品表示法,类似于我们中国的广告法,很容易踩坑。我们公众号之前就写过文章《景品表示法,你必须去了解,不然会挨锤》。
因为该许可资质是需要日本本土公司的主体去申请,且要求比较多,繁琐的很,估计大部分的中国卖家都是不可能自己去独立完成的。建议是找日本的企业直接合作比较好。如果是中国实力企业要进入日本,则建议直接注册日本公司,雇佣几个员工(含药剂师),花一定的时间去申请这个制造贩卖业许可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