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秒杀不够,就连着六次秒杀,这种方法可行吗?
专利申请递交之后,有些企业和申请人会因为运营上的问题而需要对专利的发明人进行变更。那么这时候还能否进行变更?具体该准备哪些材料呢?
能。(发明人变更属于专利著录项目变更中的一种情况,所以不仅发明人可以变更,专利著录项目中的内容都可以变更。)
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向国知局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时,一定要附上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不同的变更原因需要对应不同的变更方法,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变更方式:
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因发明人姓名书写错误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本人签字的声明及发明人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
3.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
1)需要提供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的身份证扫描件。
2)应当提交变更后发明人对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当包括变更后发明人对该专利技术特征等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确凿证据和对发明过程的客观记录,如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实验报告、立项报告、会议记录、验收报告等等。
3)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变更声明一份。
4.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
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解决的,应当提交该部门出具的调解书;
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收到判决书后,审查员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确认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内未答复或者明确不上诉的,应当依据此判决书予以变更;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上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纠纷是由仲裁机构调解或者裁决确定的,应当提交仲裁调解书或者仲裁裁决书。
5.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身份证件及发明人声明。
6.因发明人顺序错误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单位盖章的同意变更声明一份及全体发明人身份证签字的扫描件一份。
发明人变更自专利局发出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