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IN唯快不破,许仰天极致精明
随着互联网时代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各种电子产品层出不穷,而且很多电子产品都带有图形用户界面(GUI),相关企业也越来越重视它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过目前我国的外观设计专利只可以保护在产品显示装置上以图形方式显示的与人机交互和实现产品功能有关的界面。
所以申请人如果想要申请图形用户界面(GUI)的外观专利,就一定要了解以下几个问题。
一、GUI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一般把GUI外观设计的客体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1)设备专用界面类型
例如:带界面的微波炉、带界面的电饭煲、带界面的空调、带界面的洗衣机。
(2)通用操作系统界面类型
例如:带操作系统界面的手机、带操作系统的平板电脑。
(3)图标界面类型
例如:带图标界面的手机。
(4)网页应用界面类型
例如:带网页应用界面的电脑。
(5)应用软件界面类型
例如:带通讯软件界面的手机、带通讯软件界面的平板电脑、带浏览器界面的手机、带照相软件界面的手机、带视频编辑软件的手机。
不可以作为GUI外观设计的客体
(1)电子屏幕壁纸:带电子屏幕壁纸的电脑
(2)开关机动画:带开关机动画的手机
(3)网站网页图文排版:带网站网页图文排版的电脑;带论坛图文排版的电脑
(4)游戏界面:带游戏界面的电脑
二、GUI外观设计如何获得专利
确定了GUI外观设计的客体后,申请人需要将所述客体转化为符合专利局审查要求从而有利于后期的权利使用的申请文件。这样的申请文件涉及:外观设计名称、产品视图、简要说明。
外观设计名称
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名称原先仅需要写明“用于xx(产品名称如手机)的图形用户界面”或“带有图形用户界面的xx(产品名称如手机)”,经过我国对图形用户界面相关法条的不断修正,目前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名称规格为“产品+动态(用途)+图形用户界面”,名称中要有标明用途的“动态”字样关键词,例如“用于手机的天气预报图形用户界面”。
产品视图
应当提交整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视图,即需要以产品为载体,将界面与产品作为整体提交视图。如果设计要点在于界面和整体产品时,应当提交六面视图;如果设计要点在于界面时,一般只需提供体现界面的主视图即可,但是应通过视图清楚地表达出图像用户界面所应用的产品领域,清楚地显示出图像用户界面设计以及其在产品中的大小、位置和比例关系。
简要说明
GUI的简要说明与常规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相比之下有很大不同。对于设计要点在于图形用户界面的,应当写明图形用户界面的用途,设计要点在于图形用户界面设计,必要时写明图形用户界面在产品中的区域、人机交互方式以及变化状态等。简要说明应当满足简单的要求:
(1)关于产品名称:应表明图形用户界面的主要用途及其所应用的产品,一般要有“图形用户界面”字样的关键词,动态图形用户界面的产品名称要有“动态”字样的关键词,例如:“用于手机的天气预报图形用户界面”。
(2)关于界面用途:通常情况下仅描述图形用户界面的整体用途即可,必要时可对每一个界面的用途分别描述。关于交互方式,应当简要描述各界面之间的逻辑关系,例如:一件GUI外观包括主视图+界面变化状态图1+界面变化状态图2,应当描述主视图、界面变化状态图1、界面变化状态图2之间通过什么操作实现界面之间的切换。
GUI外观设计答复
关于图形用户界面的外观答复,常见问题有产品名称不规范、视图名称不正确、简要说明不规范、相似设计不符合规定等等,应当遵循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指导意见进行修改补正,必要时可以咨询相关机构进行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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