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的官方语言为西班牙文,商标文件均采用西语;阿根廷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80年12月26日颁布的《商标和标记法》。阿根廷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办理。阿根廷工业产权局采用尼斯分类第10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不接受一多类申请。阿根廷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名称、图形、三维标识、颜色组合、标语、声音、气味、动态图等。其中,声音、气味和动态图在申请注册时需要满足特定的要求。3、含有对商标、商品或服务的描述的申请书一式2份;5、如果要求优先权,应提供经公证的申请商标在外国首次申请的申请文件,同时附有经证明的该申请文件的西班牙语译文。优先权文件应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在阿根廷顺利注册商标的时间约为12个月左右;商标有效期是自注册之日起10年,可连续续展,到期日前6个月可办理续展,宽展期为6个月。1、申请人应在商标注册后的第5年和第6年之间提供“宣誓使用声明”。在申请续展时,申请人必须提交“宣誓使用声明”,如果注册商标在注册后连续五年没有使用,则可能被取消在阿根廷注册商标的有效性。2、商标注册成功后也会因为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恶意注册的或连续五年内未在本国实际使用的原因,而被他人申请撤销;3、在办理商标转让时,还需要对转让协议进行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