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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经典卡通形象的风险很高。
像史迪仔,小猪佩奇,史努比等都是常见的经典卡通形象,这类卡通形象都拥有原创版权保护,如果未经授权随意印制于自己的产品身上,都属于侵权行为。
虽然卡通形象都拥有版权,但是版权也是有效期限的,一旦作品的版权保护期限到期,那么该作品就进入了公共领域,可以被随意使用及进行二次创作。
近期一个经典版权形象,就引起大家的极大关注。爆火全球的卡通IP“小熊维尼”,要正式开放版权了?
《小熊维尼》是英国作家A.A米尔恩(A.A.Milne)和英国插画家谢泼德(E.H. Shepard)共同创作的儿童读物。它出版于1926年,是一部关于拟人泰迪熊维尼和他的朋友克里斯托弗·罗宾(跳跳虎)、小猪、屹耳在森林中日常生活的故事集。该书曾风靡全球,获得极大成功。
小熊维尼在1926年出版,根据美国版权法,作品推出超过95年后即进入公有领域,因此《小熊维尼》原版故事书的版权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进入公有领域的范围,向大众开放版权,任何人无须授权或支付任何费用,皆可以此为名进行二次创作,或分享当年故事书中的内容。
部分原版故事书内容如下:
需要重点注意的是
迪士尼版本的小熊维尼仍然拥有有效版权
1961年,迪士尼取得了小熊维尼系列故事的版权以及“维尼”角色周边的特许经营权,并重新绘制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小熊维尼。该形象推出后迅速火遍全球,受欢迎程度甚至超过了迪士尼吉祥物米老鼠。迄今为止,迪士尼版本的《小熊维尼》被翻译成50多种语言,已经成为世界经典童话IP。据2021年8月维基百科统计的全球IP总收益,维尼熊IP收益总计达803亿美元,位列排行榜第三名。
因此红衣服版的小熊维尼版权依然在迪士尼公司,不得随意使用其形象或随意进行创作改编,若要使用迪士尼版本小熊维尼的图像或影音,仍需取得迪士尼的授权,否则将面临侵权风险。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迪士尼公司依然享有《小熊维尼》系列作品角色的商标权。
Winnie-the-Pooh拥有文字商标及多个图形商标:
所以Winnie-the-Pooh,小熊维尼的形象本身也是图形商标不能随意使用,美国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但是只需要在第一个十年间提交5~6年及9~10年商标使用声明,往后每十年提供一次使用声明就可以无限续期,也就是说,迪士尼公司可以无限期拥有小熊维尼的商标权。
综上,小熊维尼形象目前仍然不能随意使用,具有商标及版权等侵权风险。
目前开放版权的小熊维尼的原版故事书内容,但是全球公众更熟系且形象更鲜明的是迪士尼版本的小熊维尼,也就是红衣服版本小熊维尼,该版本的版权仍旧在有效期内并且还拥有多个图形商标的保护权利。还是需要谨慎使用为好。
迪士尼作为全球经典动画IP王国,拥有非常多知名卡通形象,大家最好一并规避。
迪士尼部分卡通人物名称如下:
唐老鸭、米妮、高飞、布鲁托、阿拉丁、彼得潘、狮子王辛巴、丁满、彭彭、巴斯光年、胡迪、白雪公主、邪恶皇后、白马王子、万事通、爱生气、开心果、瞌睡虫、害羞鬼、喷嚏精、糊涂蛋、魔镜、猎人杭伯特、匹诺曹、吉明尼蟋蟀、盖比特、蓝仙女、费加洛、老实约翰、基甸等等。
更多版权保护知识
目前,对于每年将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没有全球通用的判断规则,因为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知识产权法律。在英国和俄罗斯,法律保护版权的期限为作者终身附加70年。在世界大部分国家,如中国、加拿大和新西兰,为作者终身附加50年。在美国,由于1998年国会通过了《版权期限延长法案》,允许对版权保护期限进行延长,使得美国的版权法律更为复杂。
下面这些作品也即将进入公有领域:
2022年1月1日起,1926年出版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将进入美国公有领域。除了原版《小熊维尼》,文豪海明威的首部小说《太阳照常升起》(The Sun Also Rises)、推理女王阿加莎的《罗杰疑案》(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弗朗茨·卡夫卡的《城堡》(The Castle)、费利克斯·萨尔腾的《小鹿斑比》(Bambi, a Life in the Woods)等作品,同样都在1926年出版,也在今年1月1日起正式进入公有领域。
我们建议,对于经典IP及知名形象不要滥用,版权的保护期限很长,对于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形象可以进行合理化利用,但是前提是做好相关查询工作,防止还有其他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