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联播,1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一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的政策延至2023年底。二是将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三是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很多人都记得,年终奖单独计税的政策本来是2021年底就到期了,但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将政策推迟了两年,到2023年底,也就是说,这两年,我们还可以把年终奖单独计税。
老板肯定会想,“单独计税”到底是个什么意思,能不能用人话来说?
其实,年终奖单独计税就是,工资和年终奖分开来算个税,比如:12月份的时候,你给员工小明发了2w的工资,又发了14w的年终奖,假设每个月的社保公积金等扣2000,其他专项扣除项3000,再加上基础扣除项5000,总的扣除项就是1w。
1、如果分开算个税的话,2w的工资扣掉扣除项1w,剩下1w要交个税,全年就是12w,要按10%的税率(看下面的税率图)算个税,120000*10%-2520=9480元。14w的年终奖可以除以12,再去看用哪个税率,14w/12=11,667,那就也用10%的税率,140,000*10%-2,520=11,480元。相当于小明2021年税前拿了2w*12个月+14w=38w,到手:380,000-社保2000*12-9480-11,480=335,040元,拿到了33w多。
2、但如果是年终奖并入全年综合所得合并纳税的话,那就不一样了:2021年小明的税前工资(包括年终奖)还是38w,扣掉扣除项是38w-1w*12个月=26w,去找一下上表,发现档位跳到了20%那一档,小明要交个税:260,000*20%-16,920=35,080元,相当于小明到手:380,000-社保2000*12-35,080=320,920元,只到手32w多,比上面一种年终奖单独计税,到手的钱少了1.5万!
仅仅用好年终奖的个税政策,员工到手工资就多1.5万!所以,你知道为什么今天看到这个政策延续,我迫不及待发出来给大家看吧~~如果一月份才发,记得要把这一笔年终奖归属至2021年度,这样咱们就能2021-2023年连续享受三年的优惠政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