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Ella的朋友提醒我HDMI的权利人又开始在速卖通投诉,其实从今年年初开始,HDMI就已经频繁维权了,速卖通平台甚至出现多次大批量下架的情况,并为此发布了《重要通知:HDMI使用规范》。与此同时,今年中旬,速卖通又公布了《蓝牙使用规范》,旨在对卖家进行相关知识产权的宣导。
规范:产品本身(包括包装)直接带有“HDMI”的字样或其注册图形商标,若您未获得权利人授权,请勿使用,否则在出口过程中也有被海关拦截风险类型二:商品实物无HDMI注册商标,产品标题中使用HDMI表示产品具有HDMI接口;
规范:对于这类在产品标题中的使用,建议将“HDMI”调整为“HDMI-compatible”。且,为了避免引起消费者混淆,如商家对HDMI 的描述出现在标题前端,建议把其在标题中的位置从开头醒目的位置调整到中后段(建议把HDMI在标题中的位置从开头醒目的位置调整到中后段,且改为”HDMI-compatible”)类型三:商品实物无HDMI注册商标,但商品介绍图片中使用“HDMI”文字指示商品可兼容HDMI接口。且,对HDMI的使用未超出合理范围。 未超出合理范围是指:描述字体为正常字体(未使用 或类似字体设计);文字描述所占图片比例较小;所处位置并不显眼(未突出,为强调而多次重复使用);未表明该产品由权利人授权或赞助等。规范:同类型二一样,若您表述该商品为HDMI接口,为进一步降低风险,平台建议您将“HDMI”调整为“HDMI-compatible”(建议您将“HDMI”调整为“HDMI-compatible”,可继续使用)类型四:任何文本信息中,涉及使用HDMI的,若您没有相关认证和授权,都建议调整为“HDMI-compatible”。 (三)建议若您的商品拥有HDMI相关认证和资质。请及时准备相关材料。以备随时可向平台或权益人出具。(一)知识产权内容
(二)使用规范
规范:产品本身(包括包装)直接带有“Bluetooth”的字样或其注册图形商标,若您未获得权利人授权,请勿使用,否则在出口过程中也有被海关拦截风险;类型二:商品介绍图片带有Bluetooth注册图形商标规范:若您未获得权利人授权,请勿使用,否则在出口过程中也有被海关拦截风险;类型三:商品介绍图片中使用“Bluetooth”文字指示商品具备蓝牙功能,对Bluetooth的使用未超出合理范围未超出合理范围是指:描述字体为正常字体(未使用类似字体设计);文字描述所占图片比例较小;所处位置并不显眼(未突出,未强调而多次重复使用);未表明该产品由权利人授权或赞助等。规范:为进一步降低风险,平台建议您将“Bluetooth”调整为“Bluetooth-compatible”;类型四:产品标题中使用Bluetooth表示产品具有蓝牙功能规范:建议将“Bluetooth”调整为“Bluetooth-compatible”。且,为了避免引起消费者混淆,如商家对Bluetooth的描述出现在标题前端,建议把其在标题中的位置从开头醒目的位置调整到中后段;任何文本信息中,涉及使用BLUETOOTH的,若您没有相关认证和授权,都建议调整为“Bluetooth-compatible”。(三)建议
若您的商品拥有蓝牙相关认证和资质,请及时准备相关材料,以备随时可向平台或权益人出具。1. 未经认证而在产品或包装或描述中使用HDMI/Bluetooth商标,比如:图片包含或者标题带有HDMI/Bluetooth商标!2. 若产品经过认证,属于授权使用。没有通过认证的产品不得擅自使用HDMI/Bluetooth商标,否则会侵犯HDMI licensing /BluetoothSIG的商标权。1. 产品或包装或描述(标题、详情页图片)上不要直接使用HDMI/Bluetooth,建议调整为HDMI/Bluetooth-compatible;2. 建议把HDMI在标题中的位置从开头醒目的位置调整到中后段,且改为HDMI/ Bluetooth -compatible;3. 按协会(分别是HDMI协会和蓝牙技术联盟)要求认证,缴纳会员费及产品销售费。虽然目前的维权动作以速卖通为主,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平台是安全的,毕竟HDMI和Bluetooth都是美国的著名商标,是否维权的主动权在权利人手里。所以,3C类目的卖家需多加留意平台动向,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可按上述规避方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