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是协议控制,比如通过一纸“协议”,说我控制这家公司,但是我对这家公司没有实际的持股,也就是工商登记上找不到我的名字。“VIE架构,即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s),也称为“协议控制”,即不通过股权控制实际运营公司而通过签订各种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实际运营公司的控制及财务的合并。” 像咱们跨境电商,就是有很多家没有实际控股、但是有控制权的公司存在,大家都知道,在境内上市是比较困难的,那怎么办?去境外上市吧!但是拿着VIE架构去境外上市,国家有没有点头呢?其实目前一直以来处于“灰色”地带,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虽然在一些部门规章中已有关于VIE架构相关内容的规定,但此前中国法律并未对VIE架构做出定性。
12月24日,证监会发布《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规定》)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备案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就境外上市相关制度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① 境内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的,适用本规定。② 境内企业间接在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以下简称境内企业境外间接发行上市),是指主要业务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以境外企业的名义,基于境内企业的股权、资产、收益或其他类似权益在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VIE结构)第②种情形,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VIE架构,这意味着通过VIE架构海外融资在国内法律上不再处于灰色地带,满足要求的VIE架构企业备案后可以赴境外上市! 既然VIE架构已经合法化,那么问题来了,跨境电商可以利用该架构在香港IPO吗?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VIE结构,下图是一张典型的VIE结构图。
(1)某些行业不是想进就能进的,有一些准入限制,VIE架构可以“绕过”这些限制。比如互联网公司需要ICP及SP牌照,之前很多人就通过协议控制一家有牌照的公司,去达到间接进入这个行业。(2)VIE架构方便企业赴美国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一是这种架构就是一个可以直接赴境外上市的公司架构,上市前一般不再需要进行重组;二是此前这种等架构赴境外上市不需要获得证监会等境内机构的批准。
(1)VIE架构不能直接在中国境内资本市场上市,VIE架构的公司若要回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则需要在上市前将VIE架构拆掉,完成一个“红筹回归”的重组过程(科创板除外,科创板允许了VIE架构);
(2)VIE架构下,公司或公司的股东可能会面临潜在的被税务主管机关做“税务调整”的风险;
(3)VIE结构项下境外控股公司和境内WFOE是通过协议安排控制境内运营公司,在控制力上相对于直接的全资持股的控制具有更多的不稳定性因素;对此,香港联交所已经明确指示,非限制性行业公司不得采取VIE结构谋求在香港上市,即境外控股公司必须全资股权持有境内的运营公司。
基于以上信息,我们再来看一下我们卖家应该怎么去香港上市。
一般来说,跨境电商卖家不属于外资限制性行业,采取VIE架构在香港上市不符合香港联交所规定,如果要在香港上市,应采取境外控股公司全资股权持有境内的运营公司的红筹架构,业内大卖晨北科技就是2020年搭建红筹架构并在香港成功上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