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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记得11月份Portable Door Lock 便携式门锁这个案子吗?原告抢注专利申请禁令告了112家亚马逊店铺。卖家积极应诉,此案已有了最新进展!禁令当前已被法院驳回!
立案时间:2021/11/02
案件编号:21-cv-62264
原告产品:Portable Door Lock 便携式门锁
原告:BAOYING ZHAO
律所:Palmer Law Group
这个案件是单纯的专利维权案件,专利注册时间仅2021-07-06,注册人是中国人,以下为该产品的专利信息:
案件被告的卖家应诉辩称:
这是一个典型的专利流氓案件,无辜卖家的生意因这个真实身份和地点不明的案件被恶意打断。原告唯一的诉讼请求就是被告侵害了他持有的美国外观专利【专利号:D924,038】(以下简称“038”专利)。该专利的优先权日为2020年12月3日。但是本案中,“038”专利本身应是无效的,因为很多被告在原告的优先权日很久以前就已经开始售卖与“038”专利相似得产品。而且,也有相当多的外国专利与“038专利”相似。更重要的是,YouTube在6年前就有展示相同设计的影片。然后提供了很多相关的证据资料供法官定夺。
以下是法院卖家应诉的判决:
基于上述情况,法院判决如下:
1. 原告关于初步临时禁令(Preliminary Injuntion)的申请被驳回;
2. 解除2021年11月9日针对被告签发的TRO;
3. 被告应当在2021年12月27前对诉讼作出回应;
法官给出的理由(为便于广大卖家能看懂法官判决理由,笔者简单总结如下。英文原文判决见下文):
1、 因为临时禁令是一种特殊的、严厉的救济方式,申请人如果能够说明清楚以下几个要点,那么临时禁令就是一项恰当的措施:第一,胜诉的可能性很大;第二,临时禁令对于防止不可弥补的伤害是必要的;第三,原告受到的潜在损害超过初步禁令对其他诉讼人造成的损害;第四,临时禁令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2、尽管本案中这个专利被认为是有效的,但在申请初步临时禁令的阶段,专利权人不能充分展示其成功胜诉的可能性。尽管被告提供的证据对于证明专利的无效性可能还不够充分,但是其展示的、支持专利无效的证据已经提出了实质性的问题”。因此,在研究了支持和反对专利有效性的证据以及双方律师的辩护意见后,法院认为被告已经在这个阶段说明了有关“038专利”有效性的实质性问题,但原告(专利权人)却没有在法院针对被告提出的专利无效的证据提供有效的辩护意见。因此,结果必然是原告未能证明其针对被告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有很大的胜诉可能性。【See Titan Tire, 566 F.3d at 1379. Therefore, injunctive relief is not warranted. See Pittman v. Cole, 267 F.3d 1269, 1292 (11th Cir. 2001) 】(当原告未能说服法庭其有很大的胜诉可能性,法院将不会考虑签发初步临时禁令(Preliminary Injuntion)的其他三个要求。)因此,这个申请被驳回。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个案子只是初步临时禁令[Preliminary Injuntion]被驳回了,而不是案件本身被驳回了。法院依然要求所有的被告要在12月27日前提交答辩状,否则本案依然有可能会被缺席判决。但是TRO被取消,PI未被批准,店铺的资金暂时解冻,这已经大快人心了,很大程度上会打击抢注专利企图收割卖家和钓鱼行为的嚣张气焰。
Sellerguard建议广大跨境卖家,针对此类抢注外观专利的行为可以利用专利的无效性应诉反击,不能接受不合理的要价和赔偿。但如果是针对于正当维权的原告,则需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和解还是应诉,避免被自己请的律师煽动情绪,盲目应诉,损失大笔律师费。在PI阶段应诉,对于卖家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