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两个新品牌发案!一个刚立案!一个已经冻结,有被告名单!
不会吧,不会吧,龙华区政府都发公告了,你还不知道吗?
(一) 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非转专业)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对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非转专业)的限额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关键字:首次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限额以上。
批发: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B2B出口退税模式)
零售: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你听说过9610吗?)
服务类: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请对号入座)
纳统批发企业:年销售额首次达到20亿元、10亿元、2亿元,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
纳统零售企业:年销售(营业)额首次达到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
纳统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亿元、3亿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