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组织(OECD)近日宣布了一项国际协议,将自2023年起对大型跨国企业(MNEs)实行15%的新最低公司税率。
该项协议得到了136个国家和司法管辖区的支持,占全球GDP的90%以上,协议还将引入新的税收规则,将世界上规模最大和盈利最高的100家跨国企业所获利润的征税权重新分配给所在市场管辖区。税改方案较之前也有一些变化,比如明确全球最低有效税率为15%,而非之前的“至少15%”,并称这一税率未来不会提高。在10月8日举行140个成员组成的BEPS包容性框架会议上,该协议正式签署,其中肯尼亚、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拒绝加入。不过,由于爱沙尼亚、匈牙利和爱尔兰已于近期签署,该协议已得到所有经合组织和G20国家的支持。OECD表示,"全球最低税率协议并非试图消除税收竞争,而是对其实施多边商定的限制,并将实现各国每年增加约1500亿美元的新收入。"根据该协议的“支柱一”方案,新的规则将使得征税权被重新分配给市场管辖区,以确保市场经济体获得税收收入,即使大型数字企业缺乏实体存在。具体而言,全球销售额超过200亿欧元且利润率超过10%的跨国企业将被纳入新规则的范围,而超过10%这一门槛的25%的利润将被重新分配到市场管辖区。预计每年将有超过1250亿美元利润的征税权被重新分配给市场管辖区。经合组织表示,从现有收入的比例来看,根据该协议,发展中国家将比发达经济体获得更多。该协议的“支柱二”方案引入了一个全球最低公司税率,确定为15%。新的最低税率将适用于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企业,预计每年将产生约1500亿美元的全球额外税收收入。经合组织表示,国际税收制度的稳定及纳税人和税收管理部门税收确定性的不断增加也将带来更多益处。经合组织秘书长Mathias Cormann表示,"本次协议将使国际税收安排更加公平,运作得更好。这是有效和平衡的多边主义的一项重大胜利。这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协议,确保国际税收制度在数字化和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中是适合的。我们现在必须快速积极地工作,以确保这一重大改革的有效实施。"各国的目标是在2022年期间签署一项多边公约,以便在2023年实施。该公约已在制定中,并将成为实施“支柱一”新商定的征税权的工具,以及与所有现有数字服务税和其他类似相关单边措施有关的暂停和取消条款。经合组织将在2022年为“支柱二”方案制定示范规则,并从2023年开始实施。各国政府仍然可以制定他们想要的当地公司税率,但如果公司在某个国家支付较低的税率,其本国政府可以将其税收“提高”到15%的最低水平,从而消除转移利润的优势。另外,该协议也将允许收入所在国对最大的跨国公司所谓的超额利润(定义为超过收入10%的利润)征税25%。
2020年企业税率低于15%的国家包括塞浦路斯(12.5%)、爱尔兰(12.5%)、吉尔吉斯斯坦(10%)、卡塔尔(10%)、匈牙利(9%),以及泽西岛、开曼群岛和英属维京群岛等税率为0的“避税天堂”,将会遭到“重创”。而我国目前企业所得税率为25%,远高于15%。既高于OECD包容性框架下12.5%的税率目标,也高于美国15%的最低税率底线,因此不会受到过多的影响。值得一提的是,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可能会对中国香港现行税制带来冲击。中国香港作为全球第七大避税港,也是亚洲最大的避税港,有些公司有效公司税率不超过10%。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将会削弱其低税率的优势,增加在港跨国企业税务和合规成本。2021年马上就要进入尾声了,全球市场经济每一分钟都在飞速的变化,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从其他国家购买商品,跨境电商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势头。想要捷足先登抢占市场份额,就得提前布局全球化市场,对于明年的市场有所规划。
很多跨境电商企业出于合规考虑,都会设立香港公司,那么,全球最低税率的推行会不会影响跨境电商的全球税务合规,可能是卖家最关心的。从“支柱一、支柱二”的政策看,都是针对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对咱们一般的电商公司来说,影响并不大。但未来是否会降低企业规模的标准,我们也不知道,因此,作为做全球生意的企业家,对于全球税收环境的变化给予足够的关注也是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