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服务了上千家跨境卖家,每天都要收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发现,有些问题被问了N多次,课程顾问说被问烦了,老师也说回答的郁闷了,但是有问题我们还是第一时间得解决啊!
不如就出一期学员和客户问的问题的整理贴,大家对照着看,肯定有几个你曾经思考过的~
答:如果是供应商报关出口,那报关单上肯定就不是显示我们自己公司的名字了,显示的是供应商的名字。但同时也要提醒的是,用这种方式出口,回款也要回到供应商的账户,这样资金流和货物流才是匹配的。
答:首先,纠正一下,香港公司没有“法人”一说,而是“董事”。其次,香港公司和境内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香港公司的董事也可以是境内公司的股东,但这样的话就算是关联公司了,需要注意关联交易的转移定价问题。
答:注意了,我们经常说的“头程费用”指的是从境内仓库到达境内港口、海上(空中)运输、目的国港口运输到海外仓库的全过程,包括海(空)运费、快递费、目的港报关费、关税、进仓费等,是一个比较广的概念,而头程运费的分摊逻辑都是一样的,一般来说要么按重量要么按体积。只是在实务中,可能有些费用比较小也可以不分摊、直接计入费用罢了。
答:日本站的“积分费”也是被问烂了的。其实是日本有些消费者购买或被赠送了亚马逊的积分,他们在下单时,可以使用这部分积分抵掉应支付的订单款,所以卖家在自己的交易明细表就会看到“积分”这一列是个扣除项,其实这就相当于促销、推广活动,可以计入推广费用。
问:老师,为什么我的《退货报告》的数量和《库存调整表》上的退货数量差异很大?
答:《退货报告》不是全部都是已退货入库的,在“status”那一列需要选择“unit returned to inventory”才是真正退货入库的,这部分去和《库存调整表》核对。
答:经常有人觉得美国公司开店,钱没有进入美国公司的银行账户里,就不用报税。其实,收款工具也是你公司的资金账户,用它收款也一样有报税义务。
问:境外的购物小票、形式发票可以在境内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国税总局2018年28号文《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6 号)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因此,取得境外的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可以税前列支,但税务机关审查时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确认证明,我们财务在做账的时候最好能保存好相关资料,比如相关合同、购物清单、支付流水等。
答:我们在走1039时,需要了解清楚各试点地区的具体政策,各个试点的政策会有不同。比如若该试点地区实行“市场集聚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则可不计算成本,应纳所得额=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
答:这是非常多人都问过的问题了。其实原因在于库存调整表和移除报告这两个表格的出具依据不一样,你9月份导出的8月的《移除报告》,只显示8月提交移除申请的那一些移除订单,不管8月份有没有完成移除。而《库存调整表》是显示8月份完成移除的个数,不仅包括了8月份提交的移除申请、且在8月份已完成移除的,还包括以前月份提交的、且在8月份完成移除的那部分,所以明白了吗,这两个报告的显示内容就不一样,这样来核对移除数量当然对不上。更加具体的核对不上的原因和应对方法,我们在线下课会详细讲解。
答:境内公司如果出口给香港公司,需要开增值税发票给香港公司,而在出口之前,我们这家境内公司需要先申请进出口资质,包括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申请电子口岸卡、企业名录登记等,具体出口退税的整套流程将在本月的聚财邦课程上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