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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要求,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浙江省电子商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一起来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我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方案。期限为2021–2023年。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围绕电子商务专业化、规范化、普及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健全培训工作体系,完善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电子商务从业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到2023年,全省累计培训电子商务从业人员30万人次以上,其中跨境电子商务实用人才累计培训10万人次以上,为推动电商成为我省参与“双循环”新动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
培训项目
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职业技能等级取证培训与项目制培训两类。经市、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培训项目,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1.职业技能等级取证培训
主要开展互联网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等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取证培训,学时要求和考核认定标准参照《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职业技能“项目制”培训
根据市场需求,开展以提升电商职业技能为目的的培训,培训内容、学时要求、考核认定根据培训项目方案确定。
三
培训主体
建立省级、市级、县级电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基地,分层分级开展培训。
(一)省级培训基地:应符合培训场地、设施及师资条件,主要在开设有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以及省级电商行业协会、专家智库、培训机构等单位中遴选产生,优先推荐市级培训基地、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省级培训基地由省商务厅商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后分批确认,主要承接全省专业化水平较高的电商职业技能培训。
(二)市级培训基地:应符合培训场地、设施及师资条件,主要在开设有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以及市级电商行业协会、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培训机构等单位中遴选产生,优先推荐县级培训基地、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市级培训基地由市商务局商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后分批次确认,并向省商务厅备案,主要承接中高级电商职业技能培训。
(三)县级培训基地:应符合培训场地、设施及师资条件,主要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县级电商行业协会、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培训机构等单位中遴选产生。县级培训基地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商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后分批次确认,并向市商务局、省商务厅备案,主要承接初级电商职业技能培训。
四
培训补贴
按照《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浙人社发〔2019〕53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符合要求的电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给予培训补贴,所需资金由经备案市、县人力社保部门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
工作要求
(一)重视政策落实,加大培训力度。各地要高度重视电商从业者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推进各项政策落实。根据队伍建设规划,结合新增人员培训和在岗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需求,加大培训力度,制定计划方案。电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适用具有浙江户籍、在浙缴纳失业人险、在浙居住或是在浙工作的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年龄段人员。
(二)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各地商务部门要会同人力社保部门,规范培训流程,加强对培训基地开展培训的日常管理和过程检查,提高培训质量。培训的参考流程如下:申请并认定培训机构/基地主体资格–提交培训开班备案–组织培训–学员结业–考核认定(发证)–结果公示–申领培训补贴。依托“浙里办APP”浙江电商培训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网上经办服务信息,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从业人员数据库,建立培训全过程台账,确保可追溯和信息共享。电子商务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应逐步纳入省智慧技能公共服务平台。
(三)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电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引导电商企业、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先培训后上岗,加大在岗人员技能提升培训,鼓励电商从业者积极参加技能培训,营造有利于电商从业人员提升技能、提供优质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市商务局每年度及时汇总电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情况,并填写《浙江省电商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报表》报省商务厅。
来源:浙江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