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出货拉响警报,全球多个大港拥堵严重!辟谣:宁波码头拥堵,美森暂定不靠宁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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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的风格就是先出台方案,参不参加看大家自己选择,过一段时间后就会强制执行。后台页面不就是这样嘛,他想改成什么样子最终就会是什么样子。
再一个就是去年出台的亚马逊保险政策了,现在终于要强制执行了。
那么,亚马逊为什么要求卖家买保险呢?
因为当卖家在平台出售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时, 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希望,法院判决亚马逊为其第三方市场上出售的缺陷产品负责。
亚马逊当然不想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它认为只有自营产品是其销售的产品,而在充当第三方平台时,只是为第三方卖家提供销售的衔接,是一个给卖家发布信息、销售产品的平台,类似于拍卖行,而不是零售商,因此对第三方发布的信息不负法律责任。
然而,在过往的一次“ 居民起诉申诉狗链致失明”的诉讼中,美国联邦法院判决认定, 亚马逊的商业模式框架下,“第三方卖家处于隐藏状态,导致买家因缺陷产品受伤后,无法直接起诉第三方卖家”,因此亚马逊可能要负部分责任。
2016年,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位居民Oberdorf,在亚马逊上购买了一条可伸缩狗链。一年后,这条狗链因老旧而断裂,回弹的时候,击中了Oberdorf的眼镜,并致使其左眼永久失明。
出售给Oberdorf这条狗链的,是第三方卖家,而并非亚马逊自营产品。当Oberdorf打算找该卖家索赔时,卖家早已退出亚马逊平台,亚马逊也找不到该卖家。
于是Oberdorf愤怒之余,在2017年将起诉矛头对准了亚马逊。
当年的法官Matthew W. Brann原本的判决偏向亚马逊,认为亚马逊只是作为第三方渠道,而非卖家。同时认定,起诉亚马逊的Oberdorf也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亚马逊有向其保证产品质量的承诺。
因此,这场官司的最初,亚马逊是胜利者。
转机出现在2019年7月,美国第三巡回法院驳回了费城法院的原判决,认为亚马逊的商业模式存在漏洞,让第三方卖家存在隐瞒客户产品质量的隐患。法院最终认定亚马逊必须为平台上出售的产品负责,从此亚马逊也从“高高挂起”的渠道商,转变性质,成为了平台交易的重要参与者。
有这样的经历,也就难怪亚马逊面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会如此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了。
明天跟大家讲一下保险的主要几点内容。
我是树木,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