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美国商标处于被放弃状态(abandoned),那它就将会无效更无法完成注册。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错过了答复审查意见的截止日期等等。如果在商标被放弃后仍想继续注册,那可以通过提交请愿书来恢复申请。
常见原因及相应的救济途径
在放弃通知发出后两个月内提交恢复申请的请愿书。如果没有收到放弃通知,在得知后两个月内并且不迟于TSDR中的放弃日期后六个月内提交申请。请愿书须包括:非故意延迟答复的声明;申请人或授权律师签署的完整答复。如果没有收到过审查意见书,可以要求USPTO重新签发。如果是终局审查意见,则需提交上诉通知或没有提出上诉的声明。注意:只有一次机会声称没有收到审查意见书,如果再次错过了截止日期,仍想注册的,须提交新申请。
在许可通知发布后六个月内须提交使用声明。若六个月内未准备好,可以在许可通知发布后每六个月提交一次延期申请。每一次可延长六个月,最多可以申请延长五次。如果在获批通知后三年内未提交使用声明,申请将视为被放弃。这种情况下,可以在放弃通知发出后两个月内提交恢复申请的请愿书。如果没有收到放弃通知,在得知后两个月内并且不迟于TSDR中的放弃日期后六个月内提交申请。请愿书须包括:非故意延迟提交使用声明或延期申请的声明;使用声明或者延期申请。如果没有收到过许可通知,可以要求USPTO取消原来的许可通知并重新发出。此外,如果申请包含多个申请基础,须删除以意向使用为基础申请的商品/服务,但删除后原申请中须还剩有其他的申请基础。请愿书须包括:非故意延迟提交使用声明或延期申请的声明;延期申请;以下任一补正请求:(1)删除以意向使用为基础申请的商品/服务,剩余的商品/服务须基于申请中已经指定的另一个申请基础得以继续进入申请流程;(2)当以意向使用为基础申请的商品/服务在申请中已经指定了另一个申请基础时,删除这些商品/服务。在审查员删除商品或服务的修正案发出后两个月内提交请愿书,并选择“恢复部分被放弃的商品/服务”。请愿书须包括:非故意延迟答复的声明;申请人或授权律师签署的完整答复。必须证明:(1)审查意见存在明显错误或滥用自由裁量权;(2)截至复议申请提交之日,遵守了最终驳回的决定或要求;(3)正确地作出了答复,但收到了不完整答复的通知。在放弃通知发出后两个月内提交恢复申请的请愿书。如果没有收到放弃通知,在得知后两个月内并且不迟于TSDR中的放弃日期后六个月内提交申请。请愿书须包括:有关事实的声明;申请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宣誓;证明已提交的答复符合要求的证据。此外,如果是由于签名不正确,还应提交:(1)非故意延迟提交正确签名的声明;(2)原答复是由不正当当事人签署的声明;(3)申请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答复。在放弃通知发出后两个月内提交恢复申请的请愿书。如果没有收到放弃通知,在得知后两个月内并且不迟于TSDR中的放弃日期后六个月内提交申请。请愿书可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1)按时提交答复、使用声明或延期请求的证明;(2)USPTO实际已收到申请的证明;(3)已产生官费的证明;(4)证明USPTO将审查意见书或许可通知未发送到指定的通讯地址;(5)其他商标规则2.20的声明所支持的证据/事实信息。如果申请已被放弃超过六个月,恢复的可能性不大,应提交新的申请。但如果能证明是特殊情况使得无法在放弃日期后六个月内提交恢复申请,可以提交请愿书。所提供的声明和证据必须表明特殊情况,并且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请愿书须包括:有关事实的声明;申请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宣誓;相关证据。提交后的结果
如果获得批准,申请将恢复,并从中断的流程点继续审查。
如果请愿书不完整,官方会通知提交遗漏的内容并规定截止日期。
如果被驳回或拒绝,但申请人有新事实,可以要求官方重新考虑,并在驳回或拒绝发出后两个月内提交复议请求。
如果复议请求被拒绝,但仍想继续注册该商标,须提交新申请,重新开始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