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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海关总署在青岛举行2021年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海关闭门会,对海关在贸易便利化领域的改革和深入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进行宣讲和解读,并与跨国公司领导人围绕如何加强关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恢复和发展等问题进行研讨交流。
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致辞时表示,海关和广大跨国公司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交汇枢纽,将成为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障国际贸易安全与便利的重要力量,并就加强中国海关与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广大企业合作提出3点倡议:一是共同参与“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积极应对风险挑战;二是加强关企协同,切实保障贸易安全;三是加强关企互动,不断深化贸易便利。
据了解,全国海关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简化通关作业流程、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推进全业务领域一体化改革。
一是积极推进纳税人属地管理。2021年上半年,长三角区域海关共为403家属地企业建立企业底账并开展纳税遵从度评估,建立77家属地企业“双特”价格台账,台账信息可在长三角区域海关共享。
二是着力创建长三角区域风险防控一体化运作模式,将原有至少3-4天口岸监管作业时间压缩至24小时之内。2021年上半年,共计24家企业纳入试点,涉及货物360种,完成试点64票,货值1.58亿元人民币。自今年1月起组织上海、合肥海关开展特殊货物检查作业一体化试点,2021年上半年共试点39票。
三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报关单位备案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企业可在全国任一地点登录“单一窗口”或“互联网 海关”提交备案申请,经所在地海关审核办结后,自行打印备案回执,实现了“任一地申请,一次办理”的无纸化全国通办。
四是全面推广应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账册管理系统。实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货物流转数据自动比对,点对点直接流转,企业可以不再办理备案清单手续,简化了申报手续。同时,将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扩大至全国,有序推动货物自主存放、保税料件自由流转、简化外发加工、不作价设备自主调配、保税货物先销后税等改革措施落地。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65个特殊区域,其中综合保税区152个,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政策上,特殊区域实行境外入区货物保税、境内入区货物退税、进口设备免税、区内货物交易免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相关优惠税收政策;在功能上,特殊区域可以开展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仓储展示、物流分拨、检测维修、融资租赁、期货交割等多种业务,鼓励多元化发展。2021年上半年,我国特殊区域实现进出口3.42万亿元,同比增长27.5%,高出全国外贸进出口增幅(27.1%)0.4个百分点,占全国外贸进出口的18.9%。
此外,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外商投资企业为中国外贸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上半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6.61万亿元,同比增长19%,占中国进出口总值的近4成。其中,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资企业7.5万家,前30家头部企业进出口1.46万亿元,占比从2016年同期的16.7%提升至22.2%,反映出超大规模外资企业影响举足轻重;外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3.01万亿元,占比从2016年同期的52.5%下降至45.6%,反映出外资企业产业链条更多地向国内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