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美国商标下证后5-6年需要再次提供使用证据!
美国商标与中国商标都是10年有效期,但美国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注册美国商标需要
提供使用证据,因为审查员对使用证据核查比较严格,所以使用证据有概率下OA审查的可能,为此,小安对美国商标的使用证据收集方法作如下梳理:
一、美国商标使用证据收集的思路: 二、美国商标使用证据提供的要求: 对一般产品的使用证据要求: 1. 以照片形式提交显示产品与商标的联系:显示商标的标签,运输标签,包装等。 2. 以网页形式提交截图:需包含产品图片或文字描述、便于被消费者辨识。 3、对于软件类产品:则可以提供显示软件可下载或可购买的网页截图。 对服务类产品的使用证据要求: 1.以照片形式提交:宣传单页、海报或杂志介绍,详细体现商标和具体的服务介绍。 2.以网页形式提交:详细描述服务并显示商标的网页截图。 几种申请基础及对应的使用证据要求: 1. 基于实际使用提交申请——Section 1(a) 我们常用的第一种申请方式,每一种涉及使用证据的内容,各类商品或服务至少提交一件使用证据,作为使用证据的商品必须在申请日前在美国真实投入使用。 2. 基于意图使用提交申请—Section 1(b) 基于善意使用意图提交的申请,申请时无需提交使用证据,后续对提交使用证据的延期,可达三年。 3. 基于马德里提交的申请 —— 66(a) 申请时无需使用证据,但注册后5-6年需提交。 4. 基于国内申请/注册提交的申请 —— 44(d)(e) 申请时无需使用证据,但注册后5-6年需提交。 三、使用证据的材料有哪些? 1、产品在商业上实际使用的图片; 2、线上销售提供销售网站、实体店销售提供照片或陈列架照片; 3、提供三张相应产品的发票或销售订单截图。 四、使用证据存留的注意事项 1、商标使用相关性:提供2-3项产品服务的证据,如果申请多个类别,则提供的证据需要体现每个类别的相关产品或服务。 2、商标使用视觉:使用证据上的LOGO应当清晰真实且与申请提交的商标一致。 3、商标日常运用:保留原件,商标使用证据之间需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使用时间、商标标识、使用商品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