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实际工作中会经常看到各跨国公司或是集团公司内部存在的交易,然而此内部交易对于企业的整体运作发挥着越来越重的作用。经常会有人问到从国内公司卖货给到国外公司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呀?税局会不会查?能否正常收汇呢?其实这里就会涉及到定价的问题,也就是针对于公司集团内部交易,只要转让定价合理,相关手续资料齐全,是没有问题。
转让定价 (Transfer Pricing)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等时制定的价格。在跨国经济活动中,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进行避税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税收逃避方法,其一般做法是:高税国企业向其低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低价;低税国企业向其高税国关联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时制定高价。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转移到低税国,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轻其税负的目的
定价转让方法可以采用不同的标准,相应的转让定价方法为: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转售价格法(RPM)、成本加成法(Cost Plus Method)和其它合理方法。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会常听到成本加成法。
那什么是成本加成法呢?
成本加成法关注重点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
公平成交价格=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
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100%
成本加成法适用哪些范围呢?
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或资金融通的关联交易。
现举例说明:
例:某A企业向其B关联企业销售一种产品,假定A企业的合理成本是100元,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是20元,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是100元,则公司独立成交价格是多少?
按成本加成公式来计算得到:
A企业销售给B企业的成交价格=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100%)=100×(1+20/100×100%)=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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