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如何申请品牌白名单 - 亚马逊从零到大卖系列教程(7)
飞机是一种全球性的交通工具,航程远,速度快,是当今连接全球最高效的交通工具。但是如此强大的飞行能力需要经过别国领空时是否可以直接穿越过去呢?当然不可以了!别国领空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就要向对方的航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航权后才能到别国领空飞行。
“航权”,按国际惯例被称为“空中自由”。简单来说,航权就是指跨国航空运输的权利。航权谈判是在两国政府之间进行的,而不能在两家航空公司之间进行。航权是世界航空业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一种国家性质的航空运输权利,因为航空运输只要超出自己的国界就涉及到其他国家的主权,国际航空运输就需要一个在全球行业范围内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航权就属于这个规定其中的一部分。
目前,航权主要有8种,分别如下:
第一航权:领空飞越权。一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不降落而飞越他国或地区领土的权利。
例如:北京-纽约,中途飞越日本领空,那就要和日本签订领空飞越权。否则只能绕道飞行,增加很多燃料和飞行时间。
第二航权:技术降落权。一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飞至另一国或地区途中,为非营运理由而降落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权利,诸如维修、加油。
例如:上海-芝加哥,由飞机机型的原因,不能直接飞抵,中间需要在安克雷奇加油,但不允许在安克雷奇上下旅客和货物。
第三航权:目的地下客权。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其登记国或地区载运客货至另一国或地区的权利。
例如:北京-东京,日本允许中国民航承运的旅客在东京进港。
第四航权:目的地上客权。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自另一国地区载运客货返回其登记国或地区的权利。
例如:北京-东京,日本允许旅客搭乘中国民航的航班出境,否则中国民航只能空载返回。
第五航权:为中间点权或延远权,又称至第三国运输权/授权国至以运点的运输权。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其登记国或地区以外的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但其班机的起点与终点必须为其登记国或地区。
例如:北京-维也纳-苏黎世,中国政府和瑞士政府谈判航权问题时,就是谈到“至第三国运输权以及第三、第四航权 ”问题;在和奥地利政府谈判时,谈的则是授权国至以运点运输的航权。如果希望在维也纳允许上下旅客和货物,还要谈第三、第四航权。也就是说,第五航权是要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进行谈判的。再以新航的货机为例,它执飞新加坡经我国厦门、南京到美国芝加哥的航线,并在厦门、南京拥有装卸国际货物的权力。
第六航权:桥梁权。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境外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且中间经停其登记国或地区(此为第三及第四自由的结合)的权利。
例如:伦敦-北京-汉城,国航将源自英国的旅客运经北京后再运到韩国。
第七航权:完全第三国运输权。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完全在其本国或地区领域以外经营独立的航线,在境外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的权利。
例如:伦敦-巴黎,由汉莎航空公司承运。
第八航权:国内运输权。
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他国或地区领域内两地间载运客货的权利(境内经营权)。
例如:北京-成都,由日本航空公司承运。
怎么样大家对航权有一些基础的认知了吧。了解一些航权小知识更好安排货品运输。了解为什么有些航班时长需要那么长。更细致把握备货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