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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14日发布《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20)》。根据报告,当前全国自贸试验区扎实推进方案设定的任务目标情况良好,新形势下要求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体系,在多领域先行先试。
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我国前18家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额为3.8万亿元人民币。当前各自贸试验区扎实推进方案设定的任务目标情况良好。
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我国前18家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额为3.8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的14.8%;浙江、河南、四川自贸试验区增速表现亮眼。前18家自贸试验区实际利用外资1310.1亿元人民币,占全国的16.4%,海南、福建、上海自贸试验区增速显著。
《报告》回顾了2019年全国自贸试验区发展情况,全面反映了自贸试验区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率先作为,在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的探索和实践,充分彰显了自贸试验区在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示范带动作用。
《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在原有12个自贸试验区的基础上,新设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个自贸试验区,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设立18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
作为改革开放新高地,自贸试验区成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重要阵地。2019年,18个自贸试验区累计新设企业约31.9万家,其中外资企业6242家,进出口总额4.6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435.5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全国14. 6%的进出口和15. 2%的外商投资。
《报告》指出,自贸试验区试行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改变了长期以来对外商投资逐案审批的管理方式。2019年,自贸试验区出台了第六版负面清单,与2013版相比,缩减比例达80.5%。其中限制类措施从2013版的152项管理措施缩减到2019版的17项,缩减比例达到88.8%,禁止类措施从2013版的38项管理措施缩减到2019版的20项,缩减比例达到47.4%。
据统计,2019 年,国家层面共形成了66项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从领域来看,66项制度创新成果中,投资领域19项,贸易领域7项,金融开放创新领域7项,事中事后监管领域15项,优化税收征管领域6项,人员便利流动领域12项。
商务部研究院产业国际化战略研究所所长崔卫杰:截至2020年9月底,前四批12个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和深化方案部署的试点任务已基本实施或正在实施。2019年新设的山东等6个自贸试验区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试点任务实施率已超过86%。
7年来,我国自贸试验区累计已经形成260项的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
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张威:下一步,自贸试验区要探索的规则可能是在服务业扩大开放或者跨境服务贸易领域,比如负面清单模式,比如数据跨境有序流动,都是可以做的探索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