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英国将正式退出欧盟单一市场和海关联盟。英国与欧盟之间将增设海关边境。
亚马逊跨英国与欧盟新海关边境的运营方式将发生下述变化:
11月14日(星期六):跨境广告资源的库存清除订单将停止这意味着从11月14日起将停止从英国履行中心到欧盟地址以及从欧盟履行中心到英国地址的库存清点。
在此日期之前创建的所有清除订单将继续处理,直到2020年12月31日为止,本地清除请求将继续照常接受(即在英国或欧盟区域内)。
12月18日(星期五):英国与欧盟之间的亚马逊物流欧洲整合服务(Pan-EU)库存调拨/转运将停止。即刻起,您需要将库存分别发送至英国和欧盟的亚马逊运营中心,以确保您在新海关边境两侧均持有适量的库存。在12月18日(星期五)之前已储存在欧盟的Pan-EU库存将继续用于配送欧盟订单,英国境内的Pan-EU库存将继续用于配送英国订单。欧盟境内的Pan-EU库存转运调拨将照常进行。
12月21日(星期一):通过欧洲配送网络(EFN)和Pan-EU的跨境物流配送将开始逐渐减少,至12月28日(星期一)将全部停止。要维持在欧洲的销量,您需要将商品分别发往英国和欧盟的亚马逊运营中心。
Pan-EU功能更新:卖家可灵活选择库存仓储国家,并省去卖家手动注册的烦恼,满足条件的卖家将自动加入Pan-EU。为了保障FBA卖家在英国与欧盟国家/地区的业务不受影响,建议卖家根据自身销售情况,在英国和欧盟国家/地区分别保持适量库存。当您再次创建货件,发送至欧洲时,建议开启多国库存,在英国与欧盟国家/地区同时入仓。
由于您需要同时入仓到英国与欧盟国家,您在英国与欧盟国家/地区都具有增值税申报义务,请确保您具有英国与欧盟国家/地区的VAT和EORI号。
如果您从英国境外向英国买家配送商品:
托运价值低于 £15 的商品,目前享受的增值税豁免政策将被取消,您销售的所有商品均需缴纳增值税。亚马逊将根据英国税务机关要求必须代收代缴适用的增值税
托运商品的价值不超过 £135,亚马逊将根据英国税务机关要求必须代收代缴适用的增值税
托运商品的价值超过 £135,则和目前一样,您仍需自行缴纳增值税和所有进口关税
如果您通过英国境内的库存向英国买家配送商品,且您公司的成立地在英国境外,则必须由亚马逊代收代缴适用的增值税。这对在英国境内使用亚马逊物流的卖家和使用第三方配送方式的卖家均适用。如果您从英国境外向英国买家配送商品,且该买家在英国登记了增值税(企业及机构买家),则亚马逊无需代收和代缴增值税。已登记增值税的买家可通过其增值税申报单自行申报英国增值税。
亚马逊自发货卖家
由于自发货卖家使用的并非FBA物流,所以亚马逊没有办法替自发货卖家检查跨境发货的产品,也无法代自发货卖家配送产品。当涉及到欧盟及英国的货物进出口时,卖家就得靠自己了。
对于英国来说,UKCA标志的生效日期是2021年1月1日。在这日期之前,已经进入或在途的商品则不受此制度影响。在途证明包括订单、发票、物流单独等。除上述17种过渡期商品之外,2021年1月1日后到货的商品则必须要有UKCA标志及英国合规负责人。建议您结合自身业务情况,提早进行准备。
脱欧后,现有欧洲站库存池将会拆分成两个,您需要分别管理和维护英国和欧盟的库存水平。
为了帮助您应对脱欧带来的挑战,提前做好库存规划,欧洲站卖家平台最新上线了“针对英国脱欧的库存拆分建议”帮助页面,为您提供针对商品的补货拆分建议:
点击“下载报告”,报告会显示每个ASIN在英国和欧盟的库存分配比例建议。此建议基于您的FBA商品在英国和欧盟的历史销量计算得出预期的需求。拆分建议每周更新,数据仅供参考,且可能随时发生变化。
只要您的商品在英国和欧盟均有历史销售记录,该报告都将提供库存拆分建议。
如果您的商品仅在英国或者仅在欧盟销售,该报告会显示库存100%完全分配到英国或欧盟。
由于亚马逊不会跨英国和欧盟边境运输商品,因此您将无法创建跨境移除订单。您在创建移除订单时,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移除英国运营中心的库存,只能输入有效的英国地址。
2.移除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波兰和捷克运营中心的库存,只能输入有效的欧盟地址。
3.如果启用了自动移除,则仅当自动移除地址位于库存储存所在地的当地地址时,这些移除订单才会得到处理。
如果您需要跨境移除库存(英国库存退还至欧盟地址,或者欧盟库存退还到英国地址),那么您需要先创建移除订单,将FBA库存移除到一个库存储存所在地的当地地址,然后,您可以安排承运人从该地址取件,再跨境将这些商品运输到新海关边境的另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