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节和黑五到了,哪些产品将会热卖?
@广州的跨境卖家们
是的,你没有看错!
如标题所示,广州出台商标专利资助政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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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此项通知为国际商标和专利注册提供资助,
专项资金分为【资助资金】和【发展资金】,
这无疑对广州的跨境电商卖家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
小编将相关商标、专利资助情况整理如下,
希望能方便大家阅读理解。
资助资金
资助资金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上一年度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权、国际注册商标权、提交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以及缴交发明专利年费的单位和个人。
①职务发明专利,资助3,000元/件
②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2,000元/件
③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资助500元/件
④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资助2,000元/件
①获得英、美、日、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20,000元/件
②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的,资助10,000元/件
即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国外)
①是职务申请人的,资助10,000元/件
②非职务申请人的,资助5,000元/件
①对申请资助时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的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维持满第6年的,资助1,800元/件;或维持满第8年及以上的,资助4,800元/件
②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自申请之日起维持满第6年的,资助700元/件;或维持满第8年及以上的,资助2,800元/件
温馨提醒:
❏ 一件发明专利只能领取一次年费资助
❏ 对商标续展、变更、转让、转移等行为不予资助
❏ 用款单位和个人所获得的各级商标/专利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商标/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
❏ 用款单位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个人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 用款单位和个人年度获得市级商标资助资金总额均不超过20万元
1.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
2. 具有广州市户籍或者持有居住地址在广州市的“广东省居住证”的个人
3. 在我市全日制学校学习的学生
☞ 专利、商标为多方共有的,由共有专利、商标的指定代表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看到这里,有木有感觉真香!
往年我们的广州客户群里,
就有不少卖家羡慕隔壁城市
“深圳/佛山......”有商标补贴申请。
如今机会终于来了!
本办法自11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广州的卖家们可要把握时机啦!
除了以上的相关资金资助,通知文件中还有发展资金资助的相关申请明细,主要用于促进我市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项目,采取前补助和后补助方式。
发展资金主要资助的项目有:
深圳市商标注册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