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官方通知:美标官费上涨
电商行业作为最近几年的新经济形态,税务问题一直是大众关注的对象。从税务部门近期的会议来看,对于电商行业的监管规范已成趋势! 可能不少跨境伙伴也注意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上此前发布了“2020年电子商务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项目”招标公告。公告背后隐藏的信号表明,电商行业利用大数据系统的严征管已经在路上了,各行业依法纳税都是趋势,电商行业也不能有例外!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如何从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等方面加大平台经济发展支持力度”进行了答复。 平台经济中的自然人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平台经济中的自然人能否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主要看是否做了税务登记。 自然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尚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不能享受增值税的优惠,只要达到起征点就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 起征点指的是: ①按期纳税的,5000至2万元; ②按次纳税的,300元至500元。 平台企业关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是怎样的? 平台企业关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同其他企业相同,区分不同的情形来适用外部凭证和内部凭证。 (1)使用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情形: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企业。 (2)使用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有两种情形: ①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对方为个人的每次支出不超过500元。 ②支出项目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关于什么是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运无界在这里为大家做一下科普。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灵活用工人员从平台获得的收入类型如何判定? 灵活用工人员从平台获得的收入按照业务实质判定属于“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 灵活用工人员在平台上从事设计、咨询、讲学、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等劳务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由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或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时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多退少补。 灵活用工人员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虽未注册但在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性质活动的,其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经营所得税率表,按年计税。 综合以上3点,电商行业缴税情况与其他企业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这也体现出税收法定的原则以及税收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