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特若绝地反杀,跨境卖家将面临3大影响!
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税收规定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关于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的相关税收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出口关税的,退还出口关税。
二、对符合第一条规定的货物,已办理出口退税的,按现行规定补缴已退(免)增值税、消费税税款。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第一条规定的退运货物申报进口时,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不征税手续的,应当事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习近平:推动中国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
11月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了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在此次讲话中,他指出中国将继续通过进博会等开放平台,支持各国企业拓展中国商机。中国将挖掘外贸增长潜力,为推动国际贸易增长、世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中国将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
习近平主席指出只有开放才能迎来进步,合作才能共赢的发展方向,并发出了三个共同开放、共担责任、共同发展的倡议。
广州:对跨境电商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
11月5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精准支持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称《若干措施》),跨境电商企业获支持。
《若干措施》明确,广州支持建设保税物流集散中心,对跨境电商企业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建设自动分拣线并投入海关监管设备设施的,按其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50%,最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中山水运口岸跨境电商9710首票完成通关
11月4日下午,一批空气净化器以“9710”模式经中山港海关验放顺利出口,最终发往欧洲,成为中山水运口岸首次验放的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货物。
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92号公告,中山港海关各业务现场已正式开展跨境电商B2B监管业务试点。
欧洲15国二次封锁,多国发生暴乱、恐袭,物流告急
为遏制疫情扩散,本周一已有12个欧洲国家明确下达封锁令,分别为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西班牙、捷克、比利时、英国(英格兰)、奥地利、希腊、荷兰、波兰,但目前这一队伍仍在扩大,匈牙利等3国也已加入。
其中意大利、西班牙多个城市爆发抗议,法国、奥地利接连发生恐怖袭击,英国也将遭恐怖袭击等级调为“严重”。欧洲市场黑云压城,疫情+暴乱彻底打乱了当地物流。
亚马逊宣布沙特站点面向全球卖家开放注册
近日,亚马逊宣布沙特站点面向全球卖家开放注册,这是继阿联酋站点后,亚马逊为全球卖家开拓中东地区带来的又一新机遇。亚马逊沙特站点今年6月上线,持续拓展选品种类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卖家可通过https://services.amazon.sa/注册并开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