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税务局发布通告,一家无锡公司因用个人银行卡收款未申报纳税,构成偷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800多万!
该公司2017年-2018年账外取得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货款,未申报纳税。2017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12193078.7元,其中11495378.7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2018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27883309.65元,其中27018459.65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经查留抵后,追缴增值税税款2017年1670268.7元,2018年3839500.25元。追缴企业所得税2017年、2018年合计439662.71元。因该公司隐匿收入、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的行为构成偷税,拟对应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50%罚款,计2974715.87元。
可以算出,该公司因个人卡收款未申报纳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800多万!中国人民银行新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7月起,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
《通知》明确,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其中,落地实施阶段为2021年6月。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开始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始试点。
在具体的试点中,央行要求管理金额起点须符合人民银行总行对起点金额以上业务笔数、金额在总业务量中比例要求,不影响个人、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正常、合理的用现需要,对监测非常规大额用现行为有针对性,既避免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负担过重,又对客户的整体影响较小。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对于起点金额的考虑,央行解释称,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是试点重要内容,既要保护合理用现需求,又要加强对可能存在偷逃税、逃避监管和不合理占用社会资源的“关键少数”现金交易的监测。
2020年私户避税真的走不通了,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多家企业被查被罚!而所有的案例都在表明以下几个道理:银行、税务信息已经共享,如今税务如果有需要,想要掌握私人账户的资金变动,不再那么困难,偷税漏税必然遭到严查!金三税务系统的强大,自然不必赘言多说。企业的经营是否有异常,发票、申报数据是否真实,系统都会自动对比并分析。动态监测之下,一旦有异常,比如税务率低,系统就会自动预警。不用别人举报,税务局在办公室就知道哪家企业可能涉嫌偷税了。税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请大家遵守税务法规。同时,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一旦被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文章来源:深圳外贸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