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海关总署公布75号政策:增列海关监管方代码“9710”、“9810”,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也可采用“跨境电商”模式进行转关。该政策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工作组联合主席孙向阳认为,此次海关75号政策,对跨境B2B出口利好明显,并传递出了三大信号:
1、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扩大跨境电商企业业务范围。此前的跨境电商企业业务主要是企业对消费者(B2C),海关75号文件出台意味着不仅是B2C,包括大批量出口货物的企业对企业模式(B2B)也归入跨境电商范畴,有利于电商企业扩大业务。
2、支持出口。帮助更多出口企业更好的应对疫情之下出口销售危机。
3、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业务发展。此前B2C模式下的出口只能是直接到消费者,大批量商品出口必须作为一般贸易处理,因此海外仓模式无法纳入跨境电商政策管理。在跨境B2B政策支持下,海外仓模式可以作为跨境电商管理,对于帮助企业进一步解决清关、运输、退税等问题有重要作用。
多位跨境电商企业人士表示,新政策落地对于跨境B2B出口企业、运营亚马逊FBA以及海外仓电商业务从业者将是一大利好,意味着未来跨境出口政策趋向明朗,更能反映出跨境整个行业的真实出口数据和交易数据,但未来监管力度也会不断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