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近日政策的变动,导致不少奋战在防疫物资出口一线的外贸货代业务员内心恐慌,各种新闻层出不穷,从报关问题到过港,再到要求出口声明,最后到海关查验的问题,小编将对大家关注的的问题进行分析及相关要求整理,仅供各位参考。
政策解读:国家讲了首先要鼓励企业扩大产能,有序出口,为国际社会贡献力量。同时要求出口相关医疗物资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资质,符合进口国(地区)质量标准要求。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将认真调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惩。
也就是说,大量防疫物资出口国外,部分问题产品导致的一些国外的投诉,令国家不得不对医疗物资出口进行强力的质量管理,实际是为杜绝一些三无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小编认为是有利无害的事情,通过海关监管查验的手段,对出口的防疫物资进行查验,从而打击不良商人扰乱市场,有效稳定防疫物资市场价格,同时,减少三无产品的空运询盘,也可以适当缓解空运价格不断上涨的压力。
所以,短期之内确实会提高海关对防疫物资出口的查验,但是对整个防疫物资出口来讲,其实是一个好的消息。
由于相关部门对出口防疫物资质量管控,外贸货代人最能直接感受到的就是海关查验率的上升,防疫物资的查验基本上达到了100%的查验率,也确实出现了不少防疫物资查验不过关导致退仓的事情,也出现了很多中港公司不接受防疫物资过港的情况,对于报关环节的问题,大家关心的报关问题可以按以下进行参考!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2020年第5号公告,结合操作实际,申报防疫物资,要求提供资料如下:(1) 防护服、新冠测试剂、体温计、呼吸机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出口以上物资,按照5号公告,提供《出口医疗物资声明》、生产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出口声明要写明生产厂家医疗注册证的证书编号、目的国的质量标准、产品批次号等信息;(a) 防护性普通口罩,提供检测报告以及产品合格信息(有标明厂家、执行标准、生产批次号、生产日期等信息)、营业执照;非医用口罩我们申报时会备注生产厂家。(b) 医用口罩,按照5号公告执行。提供《出口医疗物资声明》、生产厂家医疗器械备案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申报的时候要上传医疗器械注册证。(c) 包装品名写“医用”的,达不到医用标准的,按照医用标准执行(d)口罩 报关过港还需提供中联办的函件才能口岸放行
透过现象看本质,不管现在暂时性的口罩查验率高的问题,还是不少客户的货被海关退运,其实本质上是国家对医疗防疫物资质量管控的过程,国家出发点在于鼓励企业扩大产能,有序出口,所以不管是外贸业务还是货代业务,都不必过分恐慌,国外疫情还在发展,需求还在,防疫物资的生意不可能一下子消失,但这更要求大家在采购的源头上做好把控工作,保证出口的货物必须是证件齐全的产品,拒绝采购三无产品。归结为一句话,国家重点加强的是出口医疗物资的质量管理,非医疗物资(如非医用口罩)影响到的只是查验造成的延误,只要自己产品没问题,不要怕海关查,最多只是因查验耽误1-2天时间,大家相互理解,相互配合,货物就可以顺利转运。